震元
制药
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
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11-19,注册地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越东北路61号,法定代表人为樊伟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含非最终灭菌)、冻干粉针剂、原料药(美他多辛、制霉素、罗红霉素、硫酸西索米星、硫酸奈替米星、盐酸头孢他美酯、阿奇霉素、氯诺昔康、埃索美拉唑钠、蔗糖铁、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片剂、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口服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上述经营范围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除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旗下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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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他多辛片
功能主治:酒精性肝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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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红霉素片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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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功能主治:1. 消化性溃疡出血。 2. 非甾体类抗炎药引起的急性胃黏膜损伤和应激状态下溃疡大出血的发生。 3. 全身麻醉或大手术后以及衰弱昏迷患者防止胃酸反流合并吸入性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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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美钦(注射用乳糖酸阿奇霉素)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由肺炎衣原体、流感嗜血杆菌、嗜肺军团菌、卡他摩拉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或肺炎链球菌引起的需要首先采取静脉滴注治疗的社区获得性肺炎。2.由沙眼衣原体、淋病双球菌、人型支原体引起的需首先采取静脉滴注治疗的盆腔炎。若怀疑合并厌氧菌感染,应合用抗厌氧菌的抗菌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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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氯诺昔康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急性中度手术后疼痛以及与急性腰、坐骨神经相关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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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素美(盐酸头孢他美酯胶囊)
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五官、下呼吸道、泌尿系统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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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奥曲肽注射液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肝硬化所致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的紧急治疗,与特殊治疗(如内窥镜硬化剂治疗)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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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头孢他美酯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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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康(硫酸奈替米星注射液)
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严重感染。如铜绿假单胞菌、变形杆菌属(吲哚阳性和阴性)、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及枸橼酸杆菌属等所致的新生儿脓毒症、败血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尿路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腹膜炎、胆道感染、皮肤或骨骼感染、中耳炎、鼻窦炎、软组织感染、李斯特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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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欣达(注射用葛根素)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辅助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视网膜动、静脉阻塞、突发性耳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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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西索米星注射液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革兰氏阴性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葡萄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胆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感染性腹泻及败血症等。本品用于上述严重感染时宜与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等联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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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克林霉素注射液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链球菌属、葡萄球菌属及厌氧菌(包括脆弱拟杆菌、产气荚膜杆菌、放线菌等)所致的中、重度感染,如吸入性肺炎、脓胸、肺脓肿、骨髓炎、腹腔感染、盆腔感染及败血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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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头孢吡肟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成人和2月龄至16岁儿童敏感细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包括下呼吸道感染(肺炎和支气管炎),单纯性下尿路感染和复杂性尿路感染(包括肾盂肾炎),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复杂性腹腔内感染(包括腹膜炎和胆道感染),妇产科感染,败血症,以及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患者的经验治疗。也可用于儿童细菌性脑脊髓膜炎。怀疑有细菌感染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但是因为头孢吡肟是—革兰氏阳性和革兰氏阴性菌的广谱杀菌剂,故在药敏试验结果揭晓前可开始头孢吡肟单药治疗。对疑有厌氧菌混合感染时,建议合用其他抗厌氧菌药物,如甲硝唑进行初始治疗。一旦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揭晓,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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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西索米星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革兰氏阴性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葡萄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胆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感染性腹泻及败血症等。本品用于上述严重感染时宜与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等联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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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酸氢钠注射液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治疗代谢性酸中毒。治疗轻至中度代谢性酸中毒,以口服为宜。重度代谢性酸中毒则应静脉滴注,如严重肾脏病、循环衰竭、心肺复苏、体外循环及严重的原发性乳酸性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