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指导】: 肌肉注射: 1、先兆流产,一般10-20mg,用至疼痛及出血停止。 2、习惯性流产史者,自妊娠开始,一次10-20mg,每周2-3次。 3、经前期紧张综合症,在预计月经前12天注射10-20mg,连续10天。 4、闭经,在预计月经前8-10天,每日肌注10mg,共5天;或每日肌注20mg,3-4天。 5、功能性子宫出血,用于撤退性出血血色素低于7mg时,一日10mg,连用5天,或一日20mg,连续3-4天。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月经失调,如闭经和功能性子宫出血、黄体功能不足、先兆流产和习惯性流产(因黄体不足引起者)、经前期紧张综合症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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