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药过程中如因有刺激感而不能耐受时,或发生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4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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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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