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麻醉前给药以抑制唾液腺和气道腺体分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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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戊乙奎醚。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甘草酸二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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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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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605 |
国药准字H2004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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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麻醉前给药以抑制唾液腺和气道腺体分泌。 |
本品用于伴有谷丙氨基转移酶升高的急、慢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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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戊乙奎醚注射液:肌肉注射: 1、麻醉前用药,术前半小时,成人用量:0.5mg-1mg。 2、救治有机磷毒物(农药)中毒:根据中毒程度选用首次用量。 3、轻度中毒:1-2mg,必要时伍用氯解磷定500-750mg。 4、中度中毒:2-4mg,同时伍用氯解磷定750-1500mg。 5、重度中毒:4-6mg,同时伍用氯解磷定1500-2500mg。 6、首次用药45分钟后,如仅有恶心、呕吐、出汗、流涎等毒蕈碱样症状时只应用盐酸戊乙奎醚1-2mg;仅有肌颤、肌无力等烟碱样症状或全血ChE(胆碱酯酶)活力低于50%时只应用氯解磷定1000mg,无氯解磷定时可用解磷定代替。如上述症状均有时重复应用盐酸戊乙奎醚和氯解磷定的首次半量1-2次。中毒后期或ChE老化后可用盐酸戊乙奎醚1-2mg维持阿托品化,每次间隔8-12小时。 |
口服,一次150mg(一次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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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青光眼患者禁用。 |
主要有钠差、恶心、呕吐、腹胀,以及皮肤瘙痒、荨麻疹、口干和浮肿,心脑血管系统有头痛、头晕、胸闷、心悸及血压升高,以上症状一般较轻,不必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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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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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使用。 儿童用药:新生儿、婴儿的用药剂量和不良反应尚未确定,暂不用。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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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本品用于麻醉前给药以抑制唾液腺和气道腺体分泌。 |
本品用于伴有谷丙氨基转移酶升高的急、慢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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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治疗剂量时常常伴有口干、面红和皮肤干燥等,如用量过大,可出现头晕、尿潴留、谵妄和体温升高等。一般不须特殊处理,停药后可自行缓解。 |
本品是中药甘草有效成分的第三代提取物,具有较强的抗炎,保护肝细胞膜及改善肝功能的作用。该药在化学结构上与醛固酮环相似,可阻碍可的松与醛固酮的灭活,从而发挥类因醇样作用,但无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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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心脏(M2受体)无明显作用,故对心率无明显影响。 2、当用本品用于治疗有机磷毒物(农药)中毒时,不能以心跳加快来判断是否“阿托品化”,而应以口干和出汗消失或皮肤干燥等症状判断“阿托品化”。 3、因抑制呼吸道腺体分泌,故对于严重的呼吸道感染伴痰少、粘稠者,慎用。 4、心跳不低于正常值时,一般不需伍用阿托品。 5、本品消除半衰期较长,每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过短,剂量不宜过大。 6、本品对前列腺肥大的老年患者可加重排尿困难,用药时应严密观察。 7、用药过量时,可出现眩晕、口干、视力模糊、谵妄、尿潴留、体温升高、幻觉、定向障碍和昏迷等;一般不须特殊处理,停药后可自行缓解;必要时,对症治疗或给予镇静药物。 |
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测血压和血清钾等情况应停药或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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