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局部浸润麻醉、周围神经阻滞麻醉、骶管和硬膜外麻醉,严格禁用于蛛网膜下腔阻滞麻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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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氯普鲁卡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普萘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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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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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80 |
国药准字H13020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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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局部浸润麻醉、周围神经阻滞麻醉、骶管和硬膜外麻醉,严格禁用于蛛网膜下腔阻滞麻醉。 |
1.作为二级预防,降低心肌梗死死亡率。2.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合用。3.劳力型心绞痛。4.控制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室性心律失常,特别是与儿茶酚胺有关或洋地黄引起心律失常。可用于洋地黄疗效不佳的房扑、房颤心室事的控制,也可用于顽固性期前收缩,改善患者的症状。5.减低肥厚性心肌病流出道压差,减轻心绞痛、心悸与昏厥等症状。6.配合α受体阻滞剂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控制心动过速。7.用于控制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心率过快,也可用于治疗甲状腺危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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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浸润麻醉用0.5%-1%浓度,神经阻滞麻醉用1%-2%的浓度。麻醉可持续30至60分钟。一次最大给药剂量可达1000mg。 2、本品可单次或连续给药,与其它局麻药一样,其剂量随麻醉方法、组织的血管分布、肌肉需要松驰的程度、麻醉时间、患者的身体状况有关。一般采用最小有效剂量与浓度。在儿童、老年人、及心肝病患者应减量使用。不加入肾上腺素时最大单次给药剂量为11mg/kg,总剂量不超过800mg;加肾上腺素时最大单次给药剂量为14mg/kg,总剂量不超过1000mg。一些常规麻醉方法详见说明书。 3、骶管和硬膜外麻醉:用2%的溶液。骶管麻醉,开始用2%溶液15-25ml,经40-60分钟间隔后可再给同量;腰部硬膜外麻醉,可用2%溶液,每次2-2.5ml,通常总量15-25ml,需重复使用可间隔40-50分钟,再给量要少于起始量的2-6ml。上述剂量是以成人平均体重计算的推荐给药量。局麻给药的最大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及给药部位的吸收状况确定。 4、肾上腺素-盐酸氯普鲁卡因注射液的制备:取1:1000肾上腺素注射液0.1ml,加入20ml盐酸氯普鲁卡因注射液中,即制成1:200000肾上腺素-盐酸氯普鲁卡因注射液。 5、儿童用剂量:任何药物在儿童使用时均难以确定最大给药剂量,对于3周岁以上而体重发育正常的儿童,其最大给药量不应高于11mg/kg,如一5岁儿童体重23kg,不加肾上腺素的剂量为250mg,浸润麻醉的药浓为0.5-1%,阻滞麻醉的药浓为1.0-1.5%。为了预防全身毒性,麻醉期应使用最低有效浓度最低有效剂量。在婴幼儿因需使用低于商品浓度的制剂,使用时可以用0.9%NaCl稀释成所需浓度。 |
1.高血压:口服,初始剂量10mg(1片),每日3-4次,可单独使用或与利尿剂合用。剂量应逐渐增加,日最大帮量200mg(20片)。2.心绞痛:开始时5-10(0.5-l片),每日3-4次;每3日可增加10-20(1-2片),可渐增至每日200mg(20片),分次服。3.心律失常:每次10-30mg(1-3片),日服3-4次,应根据需要及耐受程度量。4.心肌梗死:每日30-240mg(3-24片),日服2-3次。5.肥厚性心肌病:10-20mg(1-2片),每日3-4次。按需要及耐受程度调整剂量。6.嗜铬细胞瘤:10-20mg(1-2片),每日3-4次。术前用三天,一般应先用受体阻滞剂,待药效稳定后加用普萘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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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酯类局部麻醉药过敏者禁用。 2、严格禁用于蛛网膜下腔阻滞麻醉。 3、严重肝、肾疾患慎用。 |
应用本品可出现眩晕、神智模糊(尤见于老年人)、精神抑郁、反应迟钝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头昏(低血压所致);心率过慢(<50次/分钟);较少见的有支气管痉挛及呼吸困难、充血性心力衰竭;更少见的有发热和咽痛(粒细胞缺乏)、皮疹(过敏反应)、出血倾向(血小板减少);不良反应持续存在时,须格外警惕雷诺氏征样四肢冰冷、腹泻、倦怠、眼口或皮肤干燥、恶心、指趾麻木、异常疲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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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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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有报道妊娠高血压者用后可导致宫内胎儿发育迟缓,分娩时无力造成难产,新生儿可产低血压、低血糖、呼吸抑制、及心率减慢,尽管有报道对母亲及胎儿无影响,但必须慎用,不宜作为孕妇第一线 治疗用药。本品可少量从乳汁巾分泌,故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尚未确定,一般按体重每日0.5-1.0mg/kg,分次口服。根据体重计算儿童用量,本品血药浓度治疗范围与成人相似。但是按体表面积计算的儿童剂量,本品血药浓度治疗范围高于成人。有报道认为,先天愚型患者服用本品时,血药浓度升高,从而提高生物利用度。老年用药:因老年患者对药物代谢与排泄能力低,使用本品时应适当调节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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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局部浸润麻醉、周围神经阻滞麻醉、骶管和硬膜外麻醉,严格禁用于蛛网膜下腔阻滞麻醉。 |
1.作为二级预防,降低心肌梗死死亡率。2.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合用。3.劳力型心绞痛。4.控制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室性心律失常,特别是与儿茶酚胺有关或洋地黄引起心律失常。可用于洋地黄疗效不佳的房扑、房颤心室事的控制,也可用于顽固性期前收缩,改善患者的症状。5.减低肥厚性心肌病流出道压差,减轻心绞痛、心悸与昏厥等症状。6.配合α受体阻滞剂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控制心动过速。7.用于控制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心率过快,也可用于治疗甲状腺危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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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单位时间内用药过量或意外血管内给药,可产生毒性反应。毒性反应主要影响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及呼吸系统。可分为兴奋型与抑制型两种。兴奋型可出现精神紧张、多语好动、心率加快、较重时出现呼吸急促、烦躁不安、血压升高、紫绀、肌肉震颤、严重者惊厥。可因呼吸肌痉挛而致呼吸停止。抑制型表现为神志淡漠、嗜睡、较重时呼吸慢、脉徐、血压下降、严重者心跳停止。特别注意此型易被误诊。 2、本品可能有过敏反应。 (1)过敏反应:无法预测的过敏反应非常少见,酯类局麻药可能致全身或局部过敏反应。局部表现为红斑、搔痒,严重可有起泡、渗出等接触性炎症状。全身反应可有类似Ⅰ型变态反应的表现。 措施:为安全起见,可对已知酯类局麻药过敏的病人禁止使用。未知者,可参考盐酸普鲁卡因进行皮内敏感试验。如皮试阴性,使用时出现过敏反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的对症治疗。 (2)全身毒性反应: 引起全身毒性反应主要原因是误入静脉血管或愈量注射。中毒时中枢神经系统的表现有不安、漂浮感、头晕、意识不清、感觉异常、注意力不集中。如血浆浓度过高,可能出现抽搐、呼吸抑制,甚至昏迷。心血管系统可表现为心率减慢、血压降低和心脏传导阻滞,严重者心脏停搏。 措施:勿注入静脉,注射时应回抽注射器,无血液回流时方可注射。出现上述反应时保证呼吸道通畅,吸氧或人工呼吸、体外心脏按摩等急救措施。适量加肾上腺素以收缩局部血管,延长麻醉时间。常规准备呼吸、心脏兴奋药及其它必要的急救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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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可能出现过敏,用药前应询问患者对酯类局麻药的过敏史,如对普鲁卡因过敏者,禁用本品;如系过敏体质者,因进行皮试。 2、为避免注入血管,注射给药时应采用回抽法,确认无血液回流方可推注药液。 3、局麻药的合并用药可能导致药效增加,此时应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4、本品毒性较小,但常规剂量并不能保证不发生毒性反应,因此用药时应提高对毒性反应的警惕,并准备复苏设备。 5、注意避免误注入蛛网膜下腔内,否则可能引起严重的神经并发症。局麻的并发症及其防治: (1)晕厥:消除紧张情绪,避免在空腹时进行手术。 (2)过敏反应:术前做过敏试验。 (3)中毒:除注意麻醉药浓度单位时间推注速度及剂量外,应加回抽无血液回流时予以注射。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无动物试验证明本品对生殖功能的影响,妊娠期妇女用药时应有明确的适应征。由于本品很快在血液中被分解,仅有极少量药物可透过胎盘达胎儿,因而对胎儿的影响很小,因而适合于产科用药。产科使用本品导致母子毒性反应包括心血管、神经及呼吸系统。毒性反应的程度与用药部位、用药量、给药者技术有关。尚不知道本品是否可通过乳汁排泌,但因多数药物可经乳汁排泌,对哺乳期妇女用药应特别注意。 7、儿童用药:除剂量适量减少外,无特殊要求。 (1)儿童通常用量为:浸润麻醉时:用0.5-1%浓度,按20mg/Kg计量。神经阻滞麻醉时:用1-1.5%浓度,按20mg/Kg计量。一般根据儿童的年龄和体重区别对待,剂量选择宜准确。如无0.5%或1.5%浓度的规格,可用高浓度的安瓿以注射用等渗氯化钠溶液按需稀释而成。 (2)任何药物在儿童使用时均难以确定最大给药剂量,对于3周岁以上而体重发育正常的儿童,其最大给药量不应高于11mg/kg。(如:5岁儿童体重23kg,不加肾上腺素的剂量为250mg,浸润麻醉的药浓为0.5-1%,阻滞麻醉的药浓为1.0-1.5%)为了预防全身毒性,麻醉期应使用最低有效浓度最低有效剂量。在婴幼儿因需使用低于商品浓度的制剂,使用时可用0.9%NaCl稀释成所需浓度。 8、老年用药:无特殊要求。 9、药物过量:愈量注射或误入静脉血管可引起全身毒性反应。中毒时中枢神经系统的表现有不安、漂浮感、头晕、意识不清、感觉异常、注意力不集中。如血浆浓度过高,可能出现抽搐、呼吸抑制,甚至昏迷。心血管系统可表现为心率减慢、血压降低和心脏传导阻滞,严重者心脏停搏。措施:勿注入静脉,注射时应回抽注射器,无血液回流时方可注射。出现上述反应时保证呼吸道通畅,吸氧或人工呼吸、体外心脏按摩等急救措施。适量加肾上腺素以收缩局部血管,延长麻醉时间。常规准备呼吸、心脏兴奋药及其它必要的急救措施。 |
1.本品口服可空腔或与食物共进,后者可延缓肝内代谢,提高生物利用度。 2.β受体阻滞剂的耐受垂个体差异大,用量必须个体化。首次用本品时需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并密切观察反应以免发生意外。 3.注意本品血药浓度不能完全预示药理效应,故还应根据心率及血压等临床征象指导临床用药。 4.冠心病患者使用本品不宜骤停,否则可出现心绞痛、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动过速。 5.甲亢病人用本品也不可骤停,否则使甲亢症状加重。 6.长期用本品者撤药须逐渐递减剂量,至少经过3天,一般为2周。 7.长期应用本品可在少数病人出现心力衰竭,倘若出现,可用洋地黄苷类和(或)利尿剂纠正,并逐渐递减剂量,最后停用。 8.本品可引起糖尿病患者血糖降低,但非糖尿病患者无降糖作用。故糖尿病患者应定期检查血糖。并逐渐递减剂量, 9.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血压、心功能、肝肾功能等。 10.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时,测定血尿素氮、脂蛋白、肌酐、钾、甘油三醣、尿酸等都有可能提高;而血糖降低,但糖尿病患者有时会增高。肾功能不全者本品的代产物可蓄积于血中,干扰测定血清胆红质的重氮反应,出现假阳性。 11.下列情况慎用本品:过敏史、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