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局部浸润麻醉、周围神经阻滞麻醉、骶管和硬膜外麻醉,严格禁用于蛛网膜下腔阻滞麻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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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氯普鲁卡因。 |
本品主要成份为辛伐他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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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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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80 |
国药准字H2000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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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局部浸润麻醉、周围神经阻滞麻醉、骶管和硬膜外麻醉,严格禁用于蛛网膜下腔阻滞麻醉。 |
1.高脂血症:(1)对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当饮食控制及其他非药物治疗不理想时,辛伐他汀可用于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B和甘油三脂。且辛伐他汀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从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和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的比率。(2)对于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当饮食控制及非饮食疗法不理想时,辛伐他汀可用于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载脂蛋白B。2.冠心病,对冠心病患者,辛伐他汀用于:(1)减少死亡的危险性。(2)减少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危险性。(3)减少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的危险性。(4)减少心肌血管再通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及经皮气囊冠状动脉成形术)的危险性。(5)延缓动脉粥样硬化的进展,包括新病灶及全堵塞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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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浸润麻醉用0.5%-1%浓度,神经阻滞麻醉用1%-2%的浓度。麻醉可持续30至60分钟。一次最大给药剂量可达1000mg。 2、本品可单次或连续给药,与其它局麻药一样,其剂量随麻醉方法、组织的血管分布、肌肉需要松驰的程度、麻醉时间、患者的身体状况有关。一般采用最小有效剂量与浓度。在儿童、老年人、及心肝病患者应减量使用。不加入肾上腺素时最大单次给药剂量为11mg/kg,总剂量不超过800mg;加肾上腺素时最大单次给药剂量为14mg/kg,总剂量不超过1000mg。一些常规麻醉方法详见说明书。 3、骶管和硬膜外麻醉:用2%的溶液。骶管麻醉,开始用2%溶液15-25ml,经40-60分钟间隔后可再给同量;腰部硬膜外麻醉,可用2%溶液,每次2-2.5ml,通常总量15-25ml,需重复使用可间隔40-50分钟,再给量要少于起始量的2-6ml。上述剂量是以成人平均体重计算的推荐给药量。局麻给药的最大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及给药部位的吸收状况确定。 4、肾上腺素-盐酸氯普鲁卡因注射液的制备:取1:1000肾上腺素注射液0.1ml,加入20ml盐酸氯普鲁卡因注射液中,即制成1:200000肾上腺素-盐酸氯普鲁卡因注射液。 5、儿童用剂量:任何药物在儿童使用时均难以确定最大给药剂量,对于3周岁以上而体重发育正常的儿童,其最大给药量不应高于11mg/kg,如一5岁儿童体重23kg,不加肾上腺素的剂量为250mg,浸润麻醉的药浓为0.5-1%,阻滞麻醉的药浓为1.0-1.5%。为了预防全身毒性,麻醉期应使用最低有效浓度最低有效剂量。在婴幼儿因需使用低于商品浓度的制剂,使用时可以用0.9%NaCl稀释成所需浓度。 |
口服:如需要可掰开服用。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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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酯类局部麻醉药过敏者禁用。 2、严格禁用于蛛网膜下腔阻滞麻醉。 3、严重肝、肾疾患慎用。 |
辛伐他汀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在临床对照试验中只有少于2%的病人因辛伐他汀的不良反应而中途停药。在已有对照组的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分为可能、可疑或肯定)与药物有关的发生率大于或等于1%的有:腹痛、便秘、胃肠胀气。发生率在0.5%~0.9%的不良反应有疲乏、无力、头痛。发现肌病的报告很罕见。下列不良反应的报导曾出现在无对照组临床试验或上市后的应用中,如恶心、腹泻、皮疹、消化不良、瘙痒、脱发、晕眩、肌肉痉挛、肌痛、胰腺炎、感觉异常、外周神经病变、呕吐和贫血、横纹肌溶解和肝炎/黄疸罕有发生。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特征的明显的过敏反应综合征罕有报导,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狼疮样综合征、风湿性多发性肌痛、脉管炎、血小板减少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沉(ESR)增高、关节炎、关节痛、荨麻疹、光敏感性、发热、潮红、呼吸困难以及不适。实验室检查发现:血清氨基转移酶显著和持续性升高的情况罕有报导。肝功能检查异常为轻微或一过性。来源于骨骼肌部分的血清磷酸肌酸激酶(CK)升高的情况也有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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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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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局部浸润麻醉、周围神经阻滞麻醉、骶管和硬膜外麻醉,严格禁用于蛛网膜下腔阻滞麻醉。 |
1.高脂血症:(1)对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当饮食控制及其他非药物治疗不理想时,辛伐他汀可用于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B和甘油三脂。且辛伐他汀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从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和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的比率。(2)对于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当饮食控制及非饮食疗法不理想时,辛伐他汀可用于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载脂蛋白B。2.冠心病,对冠心病患者,辛伐他汀用于:(1)减少死亡的危险性。(2)减少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危险性。(3)减少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的危险性。(4)减少心肌血管再通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及经皮气囊冠状动脉成形术)的危险性。(5)延缓动脉粥样硬化的进展,包括新病灶及全堵塞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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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单位时间内用药过量或意外血管内给药,可产生毒性反应。毒性反应主要影响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及呼吸系统。可分为兴奋型与抑制型两种。兴奋型可出现精神紧张、多语好动、心率加快、较重时出现呼吸急促、烦躁不安、血压升高、紫绀、肌肉震颤、严重者惊厥。可因呼吸肌痉挛而致呼吸停止。抑制型表现为神志淡漠、嗜睡、较重时呼吸慢、脉徐、血压下降、严重者心跳停止。特别注意此型易被误诊。 2、本品可能有过敏反应。 (1)过敏反应:无法预测的过敏反应非常少见,酯类局麻药可能致全身或局部过敏反应。局部表现为红斑、搔痒,严重可有起泡、渗出等接触性炎症状。全身反应可有类似Ⅰ型变态反应的表现。 措施:为安全起见,可对已知酯类局麻药过敏的病人禁止使用。未知者,可参考盐酸普鲁卡因进行皮内敏感试验。如皮试阴性,使用时出现过敏反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的对症治疗。 (2)全身毒性反应: 引起全身毒性反应主要原因是误入静脉血管或愈量注射。中毒时中枢神经系统的表现有不安、漂浮感、头晕、意识不清、感觉异常、注意力不集中。如血浆浓度过高,可能出现抽搐、呼吸抑制,甚至昏迷。心血管系统可表现为心率减慢、血压降低和心脏传导阻滞,严重者心脏停搏。 措施:勿注入静脉,注射时应回抽注射器,无血液回流时方可注射。出现上述反应时保证呼吸道通畅,吸氧或人工呼吸、体外心脏按摩等急救措施。适量加肾上腺素以收缩局部血管,延长麻醉时间。常规准备呼吸、心脏兴奋药及其它必要的急救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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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可能出现过敏,用药前应询问患者对酯类局麻药的过敏史,如对普鲁卡因过敏者,禁用本品;如系过敏体质者,因进行皮试。 2、为避免注入血管,注射给药时应采用回抽法,确认无血液回流方可推注药液。 3、局麻药的合并用药可能导致药效增加,此时应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4、本品毒性较小,但常规剂量并不能保证不发生毒性反应,因此用药时应提高对毒性反应的警惕,并准备复苏设备。 5、注意避免误注入蛛网膜下腔内,否则可能引起严重的神经并发症。局麻的并发症及其防治: (1)晕厥:消除紧张情绪,避免在空腹时进行手术。 (2)过敏反应:术前做过敏试验。 (3)中毒:除注意麻醉药浓度单位时间推注速度及剂量外,应加回抽无血液回流时予以注射。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无动物试验证明本品对生殖功能的影响,妊娠期妇女用药时应有明确的适应征。由于本品很快在血液中被分解,仅有极少量药物可透过胎盘达胎儿,因而对胎儿的影响很小,因而适合于产科用药。产科使用本品导致母子毒性反应包括心血管、神经及呼吸系统。毒性反应的程度与用药部位、用药量、给药者技术有关。尚不知道本品是否可通过乳汁排泌,但因多数药物可经乳汁排泌,对哺乳期妇女用药应特别注意。 7、儿童用药:除剂量适量减少外,无特殊要求。 (1)儿童通常用量为:浸润麻醉时:用0.5-1%浓度,按20mg/Kg计量。神经阻滞麻醉时:用1-1.5%浓度,按20mg/Kg计量。一般根据儿童的年龄和体重区别对待,剂量选择宜准确。如无0.5%或1.5%浓度的规格,可用高浓度的安瓿以注射用等渗氯化钠溶液按需稀释而成。 (2)任何药物在儿童使用时均难以确定最大给药剂量,对于3周岁以上而体重发育正常的儿童,其最大给药量不应高于11mg/kg。(如:5岁儿童体重23kg,不加肾上腺素的剂量为250mg,浸润麻醉的药浓为0.5-1%,阻滞麻醉的药浓为1.0-1.5%)为了预防全身毒性,麻醉期应使用最低有效浓度最低有效剂量。在婴幼儿因需使用低于商品浓度的制剂,使用时可用0.9%NaCl稀释成所需浓度。 8、老年用药:无特殊要求。 9、药物过量:愈量注射或误入静脉血管可引起全身毒性反应。中毒时中枢神经系统的表现有不安、漂浮感、头晕、意识不清、感觉异常、注意力不集中。如血浆浓度过高,可能出现抽搐、呼吸抑制,甚至昏迷。心血管系统可表现为心率减慢、血压降低和心脏传导阻滞,严重者心脏停搏。措施:勿注入静脉,注射时应回抽注射器,无血液回流时方可注射。出现上述反应时保证呼吸道通畅,吸氧或人工呼吸、体外心脏按摩等急救措施。适量加肾上腺素以收缩局部血管,延长麻醉时间。常规准备呼吸、心脏兴奋药及其它必要的急救措施。 |
1.病人接受辛伐他汀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使用。 2.肝脏反应。本药应慎用在大量饮酒和/或有肝病历史的病人。有活动性肝病或无法解释的氨基转移酶升高者应禁用辛伐他汀。在临床实验中,有少数服用辛伐他汀的患者有显著的血清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的现象。但停药后,则氨基转移酶可回复至治疗前水平,但无黄疸或其它有关的临床症状或体征,亦无过敏现象。建议在治疗前对于氨基转移酶有升高现象的患者应加强检查并多加留意。如果病人的氨基转移酶有继续升高的表现,特别是氨基转移酶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并保持持续,则应予停药。与其它降脂药相同,应用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氨基转移酶中等程度升高(低于正常值3倍的情况)亦有报道。这些变化通常在应用辛伐他汀治疗后不久即有出现,但一般为一过性且不伴随任何症状,所以不必停药。 3.肌肉反应。应用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普遍有肌酸激酶(CK,来自骨骼肌)轻微的一过性升高,但这些并无任何临床意义。对于有弥漫性的肌痛、肌软弱或/和显著的肌酸激酶(CK)升高(大于正常值十倍以上)的情况应考虑为肌病,因此应要求病人若发现有不可解释的上述肌病征象应立即告诉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