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盐酸精氨酸

盐酸精氨酸

处方药 非医保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盐酸精氨酸片:用于肝性脑病等疾病的辅助治疗。

查看说明书
盐酸精氨酸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精氨酸
盐酸精氨酸
替莫唑胺胶囊
替莫唑胺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精氨酸。

替莫唑胺。

生产企业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Orion Corporation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6021635

注册证号H2017109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盐酸精氨酸片:用于肝性脑病等疾病的辅助治疗。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精氨酸片: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 注射用盐酸精氨酸/盐酸精氨酸注射液: 1、临用前,用5%葡萄糖注射液1000ml稀释后应用。 2、静脉滴注一次15-20g,于4小时内滴完。 盐酸精氨酸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一次15-20g,于4小时以上滴完或遵医嘱。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高氯性酸中毒、肾功能不全及无尿患者禁用。 3、爆发性肝衰歇患者,因体内缺乏精氨酸酶不宜使用本品。

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成分

盐酸精氨酸片:用于肝性脑病等疾病的辅助治疗。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药理作用

盐酸精氨酸片: 可引起高氯性酸中毒,以及血中尿素、肌酸、肌酐浓度升高。 盐酸精氨酸注射液: 1、可引起高氯性酸中毒,以及血中尿素、肌酸、肌酐浓度升高。 2、静脉滴注速度过快会引起呕吐、流涎、皮肤潮红等。 盐酸精氨酸葡萄糖注射液/注射用盐酸精氨酸: 1、可引起高氯性酸中毒,以及血中尿素、肌酸、肌酐浓度升高。 2、少数患者可出现过敏反应。 3、静滴过快,可引起流涎、面部潮红及呕吐等。 4、有报道肝肾功能不良或糖尿病患者使用本品可引起高钾血症。 5、静脉滴注本品可引起肢体麻木和头痛、恶心、呕吐及局部静脉炎。静脉给予大剂量精氨酸可使外周血管扩张而引起低血压。

注意事项

盐酸精氨酸片/盐酸精氨酸注射液: 1、用药期间,宜进行血气监测,注意患者的酸碱平衡。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5、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注射用盐酸精氨酸: 1、本品不含钠离子,适用于不宜用谷氨酸钠的患者。 2、用药期间宜监测血气分析、酸碱平衡和电解质,有酸中毒和高钾血症者不宜使用。 3、用药前请详细检查,如有封口松动、内有异物及玻璃瓶破损时切勿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不推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5、儿童用药:尚无本品用于儿童肝昏迷治疗的研究资料和报道。 6、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用药的研究数据,可参考其他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7、药物过量:尚无本品药物过量的系统的研究资料。静脉大剂量给予精氨酸可引起低血压。一旦发生药物过量,应立即停药,给予支持和对症治疗。 盐酸精氨酸葡萄糖注射液: 1、本品不含钠离子,适用于不宜使用谷氨酸钠的患者。 2、用药期间应监测血气分析、酸碱平衡和电解质,有酸中毒和高钾血症者不宜使用。 3、本品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药液浑浊、异物、封口松动、漏液、瓶身或瓶口有破裂漏气等,切勿使用。 4、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再贮存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不推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6、儿童用药:尚无本品用于儿童肝昏迷治疗的研究资料和报道。 7、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用药的研究数据,可参考其他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8、药物过量:尚无本品药物过量的系统的研究资料。静脉大剂量给予精氨酸可引起低血压。一旦发生药物过量,应立即停药,给予支持和对症治疗。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