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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霉胺

青霉胺

处方药 医保

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重金属中毒、肝豆状核变性(wilson病),及其他药物治疗无效的严重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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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霉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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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青霉胺
青霉胺
妥布霉素滴眼液
妥布霉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D-3-巯基-缬氨酸。

活性成份:妥布霉素。

生产企业

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s.a. ALCON-COUVREUR n.v.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6020234

注册证号H2014081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重金属中毒、肝豆状核变性(wilson病),及其他药物治疗无效的严重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

本品适用于外眼及附属器敏感菌株感染的局部抗感染治疗。应用妥布霉素时,应注意观察细菌感染的控制情况。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青霉胺片: 成人常规剂量: 口服给药,一般一日1g(8片),分4次口服。 1、肝豆状核变性、类风湿关节炎:开始时一日125-250mg(1-2片),以后每1-2月增加125-250mg(1-2片)。常用维持量为一次250mg(2片),一日4次,一日最大量一般每日不超过1.5g(12片)。待症状改善,血铜及铜蓝蛋白达正常时,可减半量,一日500-750mg(4-6片)或间数用药。治疗34个月仍无效时,应改用他药物治疗。 2、重金属中毒:一日1-1.5g(8-12片)。分34次服用,5-7日为一疗程。停药3日后,可开始下一疗程,根据体内物量的多少一般需1-4疗程。

轻度及中度感染的患者,每4小时一次;重度感染的患者每次2滴,每小时一次。或白天滴用滴眼液,晚上使用眼膏。

副作用

1、肾功能不全,孕妇及对青霉素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2、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禁用。 3、红斑疮患者、重症肌无力患者及严重的皮肤病患者禁用。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眼局部的毒副作用与过敏反应,如眼睑发痒与红肿、结膜红斑,发生率低于3%;局部应用其他氨基糖类甙线抗生素也会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尚无应用妥布霉素出现其他不良反应的临床报道。但是如果将眼用妥布霉素滴眼液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全身联合用药,就应注意监测血清中总的药物浓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对三种动物进行的生殖实验研究,应用妥布霉素,剂量为人体全身通常用药的33倍,未出现生育力下降或胎儿损害。但目前尚无证据确凿的有关孕妇的临床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只有在确实必要时才可使用本品。2.哺乳期妇女:由于哺乳时可能会产生不良反应,建议根据临床权衡利弊,或者停止哺乳或者停止用药。儿童用药:临床研究显示妥布霉素能安全、有效地应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重金属中毒、肝豆状核变性(wilson病),及其他药物治疗无效的严重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

本品适用于外眼及附属器敏感菌株感染的局部抗感染治疗。应用妥布霉素时,应注意观察细菌感染的控制情况。

药理作用

本药不良反应与给药剂量相关,发生率较高且较为严重,部分患者在用药18个月内因无法耐受而停药,最初的不良反应多为胃肠道功能紊乱,味觉减退、中等程度的血小板计数减少,但严重者不多见。长期大剂量服用,皮肤胶原和弹性蛋白受损.导致皮肤脆性增加,有时出现穿孔性组织瘤和皮肤松驰,大多数不良反应可在停药后自行缓解和消失。 1、过敏反应:出现全身瘙痒痒,皮疹、荨麻疹、发热、关节疼痛和淋巴结肿大等过敏反应,重者可发生狼疮样红斑和剥脱性皮炎。 2、消化系统:可有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痛、腹泻、味觉减退、口腔溃病、舌炎、牙龈炎及溃疡病复发等,少数患者出现肝功异常(氨基转移酶升高)。 3、泌尿生殖系统:部分患者出现蛋白尿,少数患者可出现肾病综合征,用药6个月后,有的患者出现严重的肾病综合征。 4、血液:可导致骨髓抑制,主要表现为血小板和白胞减少,粒细胞缺乏,严重者可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也可见嗜酸粒细胞增多、溶血性贫血。 5、神经系统:可有眼睑下垂、斜视、动眼神经麻痹等,少数患者在用药初期可出现周围神经病变,长期服用可引起视神经炎。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时,易加重神经系统症状,可导致痉挛、肌肉挛缩、昏送甚至死亡。 6、代谢内分泌系统:本药可与多种金属形成复合物,可能导致铜,铁、锌或其他微量元素的缺乏。 7、呼吸系统:可能加重或诱发哮喘发作。 8、其他:本药可使皮肤变脆和出血,并影响创口愈合,据报道,本药尚可导致狼疮样综含征、重症肌无力、Goodpasture综合征、多发性肌炎、耳鸣。也可导致l9A检验值降低。

1.体外实验显示妥布霉素对下列菌种有特殊疗效: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及对青霉素耐药的菌种。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非溶血性链球菌及肺炎链球菌,绿脓杆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产气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吲哚阴性)与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流感嗜血杆菌与结膜炎嗜血杆菌、结膜炎摩拉克、Acinetobacter cal coaceticus(Herellea vaginacola)、奈瑟菌属。2.细菌敏感性实验显示,对庆大霉素耐药的菌种,对妥布霉素仍然敏感。目前尚未发现对妥布霉素有耐药性的菌属,但长期使用可能会产生细菌的耐药性。

注意事项

1、青霉素过敏患者,对本品可能有过敏反应,使用本品前应做青霉素皮肤试验。 2、本药应在餐后1.5小时服用。 3、如患者须使用铁剂,则宜在服铁剂前2小时服用本药,以免降低本药疗效,如停用铁剂,则应考虑到本药吸收量增加而可能产生的毒性作用,必要时应适当减少本药剂量。 4、白细胞计数和分类,血红蛋白,血小板和尿常规等检查应在服药初6个月内每2周检查1次,以后每月1次。 5、出现轻微蛋白尿、轻微白细胞减少或皮疹等较轻的不良反应时,常常可以采用“滴定式”方法逐步调整本药的用量,当尿蛋白排出量一日大于1g,白细胞计数低于3×109/L或血小板计数低于100×109/L应停药。 6、出现味觉异常时(肝豆状变性患者除外),可用4%硫酸铜溶液5-10滴,加入果汁中口服,一日2次,有助于味觉恢复。 7、肝功能检查应每6个月1次,以便早期发现中毒性肝病和胆汁潴留。 8、wilson病患者初次应用本品时应在服药当天留24小时尿测尿酮,以后每3月如法测定1次。 9、本品应每日连续服用,即使暂时停药数日,再次用药时亦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因此又要从小剂量开始。长期服用本品应加用维生素B每日25mg,以补偿所需要的增加量。 10、患者在创口未愈合时,每日剂量限制在250mg。 11、出现不良反应要减少剂量或停药。 12、有造血系统和肾功能损害应视为严重不良反应,必须停药。 13、Wilson病服本品1-3个月才见效,类风湿关节炎服本品2-3个月奏效,若治疗3-4个月无效时,则应停服本品,改用其他药物治疗。 1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影响胚胎发育,动物实验发现有骨骼畸形和腭裂等。患有类风湿关节炎和胱氨酸尿的孕妇,在妊娠期服用本品曾报道其出生婴儿有发育缺陷,因此,孕妇应忌服。若必须服用,則每日剂量不超过1g,预计孕妇需作割腹产者,应在妊娠末6周起至产后伤口愈合前剂量每日限在250mg。尚不明确本药是否可分泌入乳汁,建议哺乳期妇女禁用。 15、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的参考文献。 16、老年用药:65岁以上老人服用容易有造血系统毒性反应。 1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不能用于眼内注射。局部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可能会产生过敏反应。如果出现过敏,应停止用药。 2.与其他抗生素一样,长期应用将导致非敏感性菌株的过度生长,甚至引起真菌感染。如果出现二重感染,应及时给予适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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