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 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 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 用于贾第鞭毛虫病。 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 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硝唑。 |
本品主要成分为呋喃妥因。 |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南京海陵药业有限公司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524 |
国药准字H6402019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 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 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 用于贾第鞭毛虫病。 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 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
|
用法用量 |
防治厌氧菌感染:成人500mg/次,每日二次(早晚各服一次,以下同);儿童,每1... |
口服。1.成人一次50~100mg,一日3~4次。2.单纯性下尿路感染用低剂量:1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5~7mg/kg,分4次服。疗程至少1周,或用至尿培养转阴后至少3日。对尿路感染反复发作予本品预防者,成人一日50~100mg,睡前服,儿童一日1mg/kg。 |
|
副作用 |
服药期间有轻度头晕、头痛、嗜睡、胃肠道反应、肌肉乏力。 |
新生儿、足月孕妇、肾功能减退及对呋喃妥因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早期慎用;治疗期间不适宜哺乳。 儿童用药:用于体重6kg以上的儿童,用量应严格按照医生处方剂量依照儿童体重用药。 老年用药:遵医嘱适量酌减。 |
|
|
成分 |
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 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 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 用于贾第鞭毛虫病。 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 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
|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 奥硝唑主要在肝脏代谢,在体内主要以具有细胞毒作用的原药和具有细胞毒作用的中间代谢活性产物,作用于厌氧菌、阿米巴虫、贾第虫和毛滴虫细胞的DNA,使其螺旋结构断裂或阻断其转录复制而致其死亡达到抗菌抗原生质的目的。 研究报道,奥硝唑对小鼠急性毒性试验表明其LD50值为1645mg/kg(灌胃),1027mg/kg(腹腔注射)。长期毒性试验表明奥硝唑具有良好的耐受性、无致突变、致畸、致癌性,与乙醇无不良相互作用。但在服药期间对精子的活动性有抑制作用,停药后则自然恢复。 |
1.恶心、呕吐、纳差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较常见。2.皮疹、药物热、粒细胞减少、肝炎等变态反应亦可发生,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尚可发生溶血性贫血。3.头痛、头昏、嗜睡、肌痛、眼球震颤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偶可发生,多属可逆,严重者可发生周围神经炎,原有肾功能减退或长期服用本品的病人易于发生。4.呋喃妥因偶可引起发热、咳嗽、胸痛、肺部浸润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急性肺炎表现,停药后可迅速消失,重症患者采用皮质激素可能减轻症状;长期服用6月以上的患者,偶可引起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应及早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
|
注意事项 |
服用剩余的药片应立即包装好并立即作好标记并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1.呋喃妥因宜与食物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刺激。2.疗程应至少7日,或继续用药至尿中细菌清除3日以上。3.长期应用本品6月以上者,有发生弥漫性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的可能,应严密观察,及早发现,及时停药。因此将本品作长期预防应用者需权衡利弊。4.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周围神经病变、肺部疾病患者慎用。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尿糖测定,因其尿中代谢产物可使硫酸铜试剂发生假阳性反应。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