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被狂犬或其他疯动物咬伤、抓伤患者的被动免疫。所有怀疑有狂犬病暴露的病人均应联合使用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如果病人接种过狂犬病疫苗并且具有足够的抗狂犬病抗体滴度,仅再次接种疫苗而不使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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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系用人用狂犬病疫苗免疫供血浆者,采集含高效价狂犬病抗体的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提取,并经低pH孵放病毒灭活处理制成。含适量甘氨酸作稳定剂,不含防腐剂和抗生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呋喃唑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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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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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53087 |
国药准字H1502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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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被狂犬或其他疯动物咬伤、抓伤患者的被动免疫。所有怀疑有狂犬病暴露的病人均应联合使用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如果病人接种过狂犬病疫苗并且具有足够的抗狂犬病抗体滴度,仅再次接种疫苗而不使用本品。 |
本品仅用于难以根除的幽门螺旋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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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用法:及时彻底清创后,于受伤部位用本品总剂量的1/2作皮下浸润注射,余下1/2进行肌内注射(头部咬伤者可注射于背部肌肉)。WHO建议:应尽可能多地在伤口部位注射,将多余本品注射到大腿肌肉;如果没有足够量的本品则应对本品进行稀释后注射。 2、用量:注射剂量按20IU/kg体重计算(或遵医嘱),一次注射。如所需总剂量大于10ml,可在1-2日内分次注射。随后即可进行狂犬病疫苗注射,但两种制品的注射部位和器具要严格分开。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为一次0.1g(1片),一日3~4次;儿童按体重一日5~10mg/kg,分4次服用,肠道感染疗程为5~7日,贾第鞭毛虫病疗程为7~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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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人免疫球蛋白过敏或有其他严重过敏史者。 |
主要有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药物热、皮疹、肛门瘙痒、哮喘、直立性低血压、低血糖、肺浸润等,偶可出现溶血性贫血、黄疸及多发性神经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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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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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新生儿禁用。2.14岁以下儿童禁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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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被狂犬或其他疯动物咬伤、抓伤患者的被动免疫。所有怀疑有狂犬病暴露的病人均应联合使用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如果病人接种过狂犬病疫苗并且具有足够的抗狂犬病抗体滴度,仅再次接种疫苗而不使用本品。 |
本品仅用于难以根除的幽门螺旋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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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一般无不良反应,少数人有红肿、疼痛感,无需特殊处理,可自行恢复。国外已有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潮红、肾病综合症和过敏性休克文献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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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得用作静脉注射。 2、本品肌内注射不需做过敏试验。 3、如有异物或摇不散的沉淀,玻璃瓶出现裂纹或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得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无本品对动物生殖影响的研究资料。尚不清楚使用本品是否会影响生殖能力以及妊娠妇女使用本品是否对胎儿造成影响。妊娠妇女在必需使用本品时方可使用。 5、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必须使用时请遵医嘱。 6、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无特殊。必须使用时请遵医嘱。 7、药物过量:无药物过量文献资料。 |
1.一般不宜用于溃疡病或支气管哮喘患者。 2.口服本品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仑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滤、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和停药后5天内,禁止饮酒。 3.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可致溶血性贫血。 4.动物实验显示呋喃唑酮对动物有致癌风险,但临床至今有对人类致癌的病例报道,建议使用事权衡利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