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粘痰不易咳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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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普罗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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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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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897 |
国药准字H4102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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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粘痰不易咳出者。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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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溶于水中,饭后服用。 |
口服,次1~2片(100~200mg),一日3次,疗程2~3月,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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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是肝昏迷、肾功能衰竭、尿毒症者禁用。2.镰状细胞贫血患者及代谢性酸中毒患者禁用。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发生,味觉异常罕见。可减量或暂时停服。2.过敏反应:偶有瘙痒、皮疹、皮肤发红等情况,应停服本品。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应减量或停用。4.其他: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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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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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患者禁用。儿童用药: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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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粘痰不易咳出者。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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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引起恶心、呕吐、胃痛等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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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2.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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