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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肪乳注射液(C14-24)

脂肪乳注射液(C14-24)

处方药 医保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胃肠外营养补充能量及必需脂肪酸,预防和治疗人体必需脂肪酸缺乏症,也为经口服途径不能维持和恢复正常必需脂肪酸水平的病人提供必需脂肪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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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肪乳注射液(C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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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脂肪乳注射液(C14-24)
脂肪乳注射液(C14-24)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主要成分

本品系由注射用大豆油经注射用卵磷脂乳化并加注射用甘油制成的灭菌乳状液体。

本品主要成分为富马酸比索洛尔。化学名称:1-[4-[[2-(1-甲基乙氧基)乙氧基]甲基]-苯氧基]-3-[(1-甲基乙基)氨基]-2-丙醇,(E)-2-丁烯二酸盐(2:1)分子式:C28H31NO4·1/2C4H4O4分子量:766.97

生产企业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Merck KGaA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248

注册证号H2010067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胃肠外营养补充能量及必需脂肪酸,预防和治疗人体必需脂肪酸缺乏症,也为经口服途径不能维持和恢复正常必需脂肪酸水平的病人提供必需脂肪酸。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用法用量

1、成人:静脉滴注,按脂肪量计,每天最大推荐剂量为3g(甘油三酯)/kg。本品提供的能量可占总能量的70%。20%脂肪乳注射液500ml的输注时间不能少于5小时。 2、新生儿和婴儿:20%脂肪乳注射液的每天使用剂量为0.5-4g(甘油三酯)/kg,输注速度不超过0.17g/kg/小时。每天最大用量不应超过4g/kg。只有在密切监测血清甘油三酯、肝功能、氧饱和度等指标的情况下输注剂量才可逐渐增加至每天4g/kg。早产儿及低体重新生儿,最好是24小时连续输注,开始时每天剂量为0.5-1g/kg,以后逐渐增加到每天2g/kg。 3、必需脂肪酸缺乏者:为预防和治疗必需脂肪酸缺乏症(EFAD),非蛋白热卡中至少有4%-8%的能量应由脂肪乳注射液来提供,以供给足够量的亚油酸和亚麻酸。当EFAD合并应激时,治疗EFAD所需脂肪乳注射液的量也应相应增加。

对于所有适应症: 应在造成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送服,不应咀嚼。 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 高血压和心绞痛的治疗: 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寓马酸比索洛尔。本品剂量应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 本品宜长期用药。无医嘱不可改变本药的剂垃,也不宜终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6周内无急性心力衰竭发作且近2周内基础治疗没有改变。在接受比索洛尔治疗前首先接受合适剂量的ACEI(或若ACEI不耐受可按受其它血管扩张药物治疗)、利尿剂及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的治疗。 建议在有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使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从低剂量开始,按以下方案逐渐增加剂量: *1.25mg,每日一次.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2.5mg,每日一次,继续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3.75mg,每日-次,继续用药l

副作用

休克和严重脂质代谢紊乱(如高脂血症)血栓患者禁用。

将不良反应按照系统器官分类并分级。以不良反应发生宰分级的定义如下: 很常见(发生率高于1/10) 常见(发生串低于1/1O) 不常见(发生率低于1/100) 罕见(发生率低于1/1OOO) 非常罕见(发生率低于1/10,000)。 神经系统 特别是在服药初期,有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紊乱及精神紊乱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很轻,一般在开始服药后1-2周自然消退。 常见:眩晕、头痛。 不常见:抑郁、失眠。 罕见:多梦、幻觉。 眼部   罕见:视觉障碍、泪液分泌减少(使用隐形眼镜的患者应注意)。 很罕见:结膜炎 耳和迷路系统 罕见:听觉损害。 心脏 很常见:心动过缓(在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 常见:心力衰竭加位(在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 不常见: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在高血压或心绞痛患者中)、心力衰竭加重(在高血压或心绞痛患者中)。 血管 常见:肢端冷堪或麻木、在心力衰竭患者中可引起低血压。 不常见:直立型低血压。 呼吸道 不常见:有支气管哮喘或呼吸道阻塞病史的患者,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罕见:过敏性鼻炎。 胃肠道 常见: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等胃肠道症状.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 不常见:肌肉无力、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 比索洛尔可能损害孕妇和/或胎儿/新生儿。一般情况下,β一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能够降低胎盘灌注,而胎盘灌注与发育迟缓、子宫内死亡、吸收和早产有关;在胎儿和新生儿,可能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不良反应。如果必须使用β一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选择性的β1一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较为理想。除非明确了必须使用,否则孕妇不能应用比索洛尔。如果必须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应该监测子宫胎盘血流量和胎儿的生长情况。一旦发现对孕妇和胎儿产生有害的作用,应该选择其它的治疗方法。必须对新生儿进行严密监测,出生后的前3天最易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症状。2.哺乳期妇女:本品是否经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因此,不建议哺乳期妇女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儿童用药:尚无儿科患者应用比索洛尔的经验,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老年用药:不需要调整剂量。

成分

本品用于胃肠外营养补充能量及必需脂肪酸,预防和治疗人体必需脂肪酸缺乏症,也为经口服途径不能维持和恢复正常必需脂肪酸水平的病人提供必需脂肪酸。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药理作用

可引起体温升高,偶见发冷畏寒以及恶心、呕吐。其它副作用比较罕见,包括: 1、即刻和早期副作用:高过敏反应(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呼吸影响(如呼吸急促)以及循环影响(如高血压/低血压),溶血、网状红细胞增多、腹痛、头痛、疲倦、阴茎异常勃起等。 2、迟发副作用:长期输注本品,婴儿可能发生血小板减少。另外,长期静脉营养时即使不用本品也会有短暂的肝功能指标的异常。偶可发生静脉炎,血管痛及出血倾向。 3、病人脂肪廓清能力减退时,尽管输注速度正常仍可能导致脂肪超载综合征。脂肪超载综合征偶尔也可发生于肾功能障碍和感染患者。脂肪超载综合征表现为:高脂血症、发热、脂肪浸润、脏器功能紊乱等,但一般只要停止输注,上述症状即可消退。

注意事项

1、本品慎用于脂肪代谢功能减退的患者,如肝、肾功能不全,糖尿病酮中毒、胰腺炎、甲状腺机能低下(伴有高脂血症)以及败血症患者慎用。这些患者输注本品时,应密切观察血清甘油三酯浓度,连续使用一周以上的患者,应检查患者的脂肪廓清能力。 2、对大豆蛋白过敏者慎用本品,使用前必须做过敏试验。 3、新生儿和未成熟儿伴有高胆红素血症或可疑肺动脉高压者应谨慎使用本品。 4、新生儿,特别是未成熟儿,长期使用本品必须监测血小板数目、肝功能试验和血清甘油三酯浓度。 5、采血时,如本品还没有从血流中完全清除,则将干扰其它实验室检测项目(如胆红素、乳酸脱氢酶、氧饱和度、血红蛋白等)。绝大多数病人在本品输注后5-6小时,即可被完全清除。 6、孕妇:已有报道表明妊娠妇女使用20%脂肪乳注射液是安全和成功的。 7、使用本品一周以上必须做脂肪廓清试验。具体操作如下:输注前采血样,离心,如果血浆呈乳状,则原定的输注计划应延期实施(此法不适用于高脂血症的患者);当发现病人脂肪廓清能力降低时,最好再查血清甘油三酯。对于婴儿和儿童,监测脂肪廓清能力的最可靠的办法是定期测定血清甘油三酯水平。 8、本品不得与其它药品、营养素或电解质溶液混合。 9、本品开瓶后一次未使用完的药液应予丢弃,不得再次使用。 10、本品只能在室温下滴注,一旦冰冻后不能使用。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哮喘患者禁用;3. 严重心动过缓患者禁用;4. 避免突然停药;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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