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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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莫西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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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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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049 |
国药准字H31022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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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
高血压;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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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阿莫西林分散片: 本品既可直接用水吞服,也可放入牛奶或果汁中,搅拌至混悬状态后服用。 1、成人一次0.5-1g,一日3-4次;小儿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3-4次服用。 2、治疗无井发症的急性尿路感染可予以单次口服3g即可,也可于10-12小时后再增加一次3g剂量。单次3g剂量也可用以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或治疗淋病,前者于口腔内手术(如拔牙)前1小时给予,后者常加用丙磺舒1g。 阿莫西林片、阿莫西林胶囊: 1、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 2、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阿莫西林颗粒: 1、成人:一次0.5g(4袋),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32袋)。 2、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2-4袋);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2-4袋)。 3、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一日3次,以温开水冲服或含服,或遵医嘱。用量表: (1)新生儿,2-4kg,每次2/5袋,一日3次。 (2)3-6个月,4-7kg,每次1/2袋,一日3次。 (3)6个月-1岁,7-10kg,每次2/3袋,一日3次。 (4)1-4岁,10-16kg,每次1袋,一日3次。 (5)4-8岁,16-24kg,每次1袋半,一日3次。 (6)8-12岁,24-32kg,每次2袋半,一日3次。 新生儿和早产儿每次口服50mg,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 阿莫西林咀嚼片: 咀嚼口服。成人每人每次4-8片,每日3-4次;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50-100mg,分3-4次服用。或遵医嘱。 阿莫西林胶囊: 1、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 2、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 3、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予以调整。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口服,1次12.5 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 mg,每日2-3次。疗效不满意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2)心力衰竭,开始1次口服12.5 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 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患者,初始剂量6.25 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儿常用量 降压或治疗心力衰竭,按体重0.3 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 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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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较常见的有: 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咳嗽。 味觉迟钝。 较少见的有: 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予警惕。 心率快而不齐。 面部潮红或苍白。 少见的有: 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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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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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能通过胎盘,可危害胎儿,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儿童用药:曾有报告本品用于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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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
高血压;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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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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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前必须做青霉素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 5、下列情况下应慎用: (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须调整剂量。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动物生殖试验显示,10倍于人类剂量的阿莫西林未损害大鼠和小鼠的生育力和胎儿。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鉴于动物生殖试验不能完全预测人体反应,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应用本品。 (2)由于乳汁中可分泌少量阿莫西林,乳母服用后可能导致婴儿过敏。 7、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8、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9、药物过量:在一项51名儿童患者参与的前瞻性研究提示,阿莫西林给药剂量不超过250mg/kg时不引起显著临床症状。有报道少数患者因阿莫西林过量引起肾功能不全、少尿,但肾功能损害在停药后可逆。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