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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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莫西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环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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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协和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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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049 |
国药准字H2005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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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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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阿莫西林分散片: 本品既可直接用水吞服,也可放入牛奶或果汁中,搅拌至混悬状态后服用。 1、成人一次0.5-1g,一日3-4次;小儿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3-4次服用。 2、治疗无井发症的急性尿路感染可予以单次口服3g即可,也可于10-12小时后再增加一次3g剂量。单次3g剂量也可用以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或治疗淋病,前者于口腔内手术(如拔牙)前1小时给予,后者常加用丙磺舒1g。 阿莫西林片、阿莫西林胶囊: 1、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 2、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阿莫西林颗粒: 1、成人:一次0.5g(4袋),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32袋)。 2、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2-4袋);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2-4袋)。 3、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一日3次,以温开水冲服或含服,或遵医嘱。用量表: (1)新生儿,2-4kg,每次2/5袋,一日3次。 (2)3-6个月,4-7kg,每次1/2袋,一日3次。 (3)6个月-1岁,7-10kg,每次2/3袋,一日3次。 (4)1-4岁,10-16kg,每次1袋,一日3次。 (5)4-8岁,16-24kg,每次1袋半,一日3次。 (6)8-12岁,24-32kg,每次2袋半,一日3次。 新生儿和早产儿每次口服50mg,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 阿莫西林咀嚼片: 咀嚼口服。成人每人每次4-8片,每日3-4次;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50-100mg,分3-4次服用。或遵医嘱。 阿莫西林胶囊: 1、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 2、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 3、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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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服用本品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 在入选2200例12岁至65岁患者的双环醇片Ⅳ期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报告30例与本品很可能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偶见(发生率<0.5%)皮疹、头晕、腹胀、恶心,极个别(发生率<0.1%)出现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睡眠障碍、胃部不适、血小板下降、一过性血糖血肌升高、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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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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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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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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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药理作用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双环醇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双环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于交配前连续给药60天,雌性大鼠于交配前14天到妊娠后15天连续给药。雄性、雌性大鼠分别于雌性大鼠妊娠后第7天和第20天处死。结果显示对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数、胎仔性别、胎仔体重、骨骼发育、内脏发育未见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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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前必须做青霉素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 5、下列情况下应慎用: (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须调整剂量。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动物生殖试验显示,10倍于人类剂量的阿莫西林未损害大鼠和小鼠的生育力和胎儿。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鉴于动物生殖试验不能完全预测人体反应,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应用本品。 (2)由于乳汁中可分泌少量阿莫西林,乳母服用后可能导致婴儿过敏。 7、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8、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9、药物过量:在一项51名儿童患者参与的前瞻性研究提示,阿莫西林给药剂量不超过250mg/kg时不引起显著临床症状。有报道少数患者因阿莫西林过量引起肾功能不全、少尿,但肾功能损害在停药后可逆。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