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阿莫西林

阿莫西林

处方药 医保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查看说明书
阿莫西林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阿莫西林
阿莫西林
替莫唑胺胶囊
替莫唑胺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莫西林。

替莫唑胺。

生产企业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Orion Corporation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3049

注册证号H2017109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阿莫西林分散片: 本品既可直接用水吞服,也可放入牛奶或果汁中,搅拌至混悬状态后服用。 1、成人一次0.5-1g,一日3-4次;小儿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3-4次服用。 2、治疗无井发症的急性尿路感染可予以单次口服3g即可,也可于10-12小时后再增加一次3g剂量。单次3g剂量也可用以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或治疗淋病,前者于口腔内手术(如拔牙)前1小时给予,后者常加用丙磺舒1g。 阿莫西林片、阿莫西林胶囊: 1、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 2、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阿莫西林颗粒: 1、成人:一次0.5g(4袋),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32袋)。 2、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2-4袋);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2-4袋)。 3、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一日3次,以温开水冲服或含服,或遵医嘱。用量表: (1)新生儿,2-4kg,每次2/5袋,一日3次。 (2)3-6个月,4-7kg,每次1/2袋,一日3次。 (3)6个月-1岁,7-10kg,每次2/3袋,一日3次。 (4)1-4岁,10-16kg,每次1袋,一日3次。 (5)4-8岁,16-24kg,每次1袋半,一日3次。 (6)8-12岁,24-32kg,每次2袋半,一日3次。 新生儿和早产儿每次口服50mg,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 阿莫西林咀嚼片: 咀嚼口服。成人每人每次4-8片,每日3-4次;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50-100mg,分3-4次服用。或遵医嘱。 阿莫西林胶囊: 1、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 2、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 3、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成分

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药理作用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注意事项

1、用前必须做青霉素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 5、下列情况下应慎用: (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须调整剂量。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动物生殖试验显示,10倍于人类剂量的阿莫西林未损害大鼠和小鼠的生育力和胎儿。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鉴于动物生殖试验不能完全预测人体反应,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应用本品。 (2)由于乳汁中可分泌少量阿莫西林,乳母服用后可能导致婴儿过敏。 7、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8、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9、药物过量:在一项51名儿童患者参与的前瞻性研究提示,阿莫西林给药剂量不超过250mg/kg时不引起显著临床症状。有报道少数患者因阿莫西林过量引起肾功能不全、少尿,但肾功能损害在停药后可逆。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