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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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塞曲司特。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L-谷氨酰胺、人参、甘草(蜜炙)、白术、茯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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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地奥集团成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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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099 |
国药准字H51023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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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 |
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肠道疾病和肠道功能紊乱.如肠易激综合征、非感染性腹泻、肿瘤治疗引起的肠道功能紊乱和放化疗性肠炎;亦可促进创伤或术后肠道功能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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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塞曲司特片: 口服。通常成人:一日一次,每次80mg;高龄患者:每日一次,每次40mg。 塞曲司特颗粒: 口服,成人一次1包(80mg),每日一次,或遵医嘱。本品应在晚饭后服用。 |
饭前口服。肠道功能紊乱和非感染性腹泻:一日3次,一次2~3粒。治疗1周后症状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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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妇女禁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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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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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未发现本品对妊娠期间及哺乳期间的母子有毒副作用,但仍建议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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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 |
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肠道疾病和肠道功能紊乱.如肠易激综合征、非感染性腹泻、肿瘤治疗引起的肠道功能紊乱和放化疗性肠炎;亦可促进创伤或术后肠道功能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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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极少数病人(小于0.1%)偶见伴随着黄疸,ALT、AST升高的肝功能障碍,还有报道有急性肝炎患者,均应作停药处理。 2、少数病人(在0.1-5%之内)可能出现: (1)过敏性症状,如皮疹、瘙痒,可停药处理. (2)消化系统,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适、腹痛、腹泻、便秘、口渴。 (3)血液系统:鼻出血、皮下出血、贫血、嗜酸性细胞增多。 (4)精神系统:嗜睡、头痛、头晕等。 (5)其它:倦怠、浮肿、心悸。 |
1.药理: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可改善肠道的吸收、分泌及运动功能:增强肠黏膜屏障功能,阻止或减少肠内细菌及毒素入血;促进受损肠黏膜的修复及功能重建。 2.毒理:急性毒性试验,用一级小白鼠,一日内连续灌胃2次,用药剂量相当于人日用量的489倍,连续观察7天,均未发现异常和1例动物死亡。长期毒性试验,SD大鼠每日灌胃给药,用药剂量相当于人日用量的99倍,每周7天,连续9周,各项检查指标均无异常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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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剂和甾体激素,不能立即缓解已发作的哮喘,而是通过消除各种症状,改善肺功能,从而有效地抑制哮喘的产生和发展。服用本品如出现哮喘大发作,必须给予甾体激素或支气管扩张剂。激素依赖性患者服用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缓慢减少激素用量,不可突然停用。肝功能不全患者服用本品有时会引起黄疸或肝功能异常,并偶见急性肝炎的报告,因此应定期监测肝脏功能。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对孕妇或可能已怀孕的妇女给药时,既要考虑治疗上的有效性,也要判断其危险性。大鼠的器官形成期给药试验中,与对照组相比,给药组动物的贫血和二次诱发胎儿心室间隔缺损现象明显升高,由于尚没有妊娠妇女的研究资料,故妊娠妇女应禁用。哺乳期妇女如服药,必须停止哺乳。 3、儿童用药: 尚没有资料证实本品用于儿童的安全性。 4、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服药应从低剂量(40mg/日)开始,随时观察其状态。老年患者的药动学研究发现下列倾向:血药半衰期延长,血药浓度的药时曲线下面积变大。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