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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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塞曲司特。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环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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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协和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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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099 |
国药准字H2005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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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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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塞曲司特片: 口服。通常成人:一日一次,每次80mg;高龄患者:每日一次,每次40mg。 塞曲司特颗粒: 口服,成人一次1包(80mg),每日一次,或遵医嘱。本品应在晚饭后服用。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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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妇女禁用。 |
服用本品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 在入选2200例12岁至65岁患者的双环醇片Ⅳ期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报告30例与本品很可能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偶见(发生率<0.5%)皮疹、头晕、腹胀、恶心,极个别(发生率<0.1%)出现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睡眠障碍、胃部不适、血小板下降、一过性血糖血肌升高、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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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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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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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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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极少数病人(小于0.1%)偶见伴随着黄疸,ALT、AST升高的肝功能障碍,还有报道有急性肝炎患者,均应作停药处理。 2、少数病人(在0.1-5%之内)可能出现: (1)过敏性症状,如皮疹、瘙痒,可停药处理. (2)消化系统,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适、腹痛、腹泻、便秘、口渴。 (3)血液系统:鼻出血、皮下出血、贫血、嗜酸性细胞增多。 (4)精神系统:嗜睡、头痛、头晕等。 (5)其它:倦怠、浮肿、心悸。 |
药理作用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双环醇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双环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于交配前连续给药60天,雌性大鼠于交配前14天到妊娠后15天连续给药。雄性、雌性大鼠分别于雌性大鼠妊娠后第7天和第20天处死。结果显示对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数、胎仔性别、胎仔体重、骨骼发育、内脏发育未见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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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剂和甾体激素,不能立即缓解已发作的哮喘,而是通过消除各种症状,改善肺功能,从而有效地抑制哮喘的产生和发展。服用本品如出现哮喘大发作,必须给予甾体激素或支气管扩张剂。激素依赖性患者服用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缓慢减少激素用量,不可突然停用。肝功能不全患者服用本品有时会引起黄疸或肝功能异常,并偶见急性肝炎的报告,因此应定期监测肝脏功能。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对孕妇或可能已怀孕的妇女给药时,既要考虑治疗上的有效性,也要判断其危险性。大鼠的器官形成期给药试验中,与对照组相比,给药组动物的贫血和二次诱发胎儿心室间隔缺损现象明显升高,由于尚没有妊娠妇女的研究资料,故妊娠妇女应禁用。哺乳期妇女如服药,必须停止哺乳。 3、儿童用药: 尚没有资料证实本品用于儿童的安全性。 4、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服药应从低剂量(40mg/日)开始,随时观察其状态。老年患者的药动学研究发现下列倾向:血药半衰期延长,血药浓度的药时曲线下面积变大。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