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防治血栓形成或栓塞性疾病(如心肌梗塞、血栓性静脉炎、肺栓塞等);各种原因引起的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也用于血液透析、体外循环、导管术、微血管手术等操作中及某些血液标本或器械的抗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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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肝素钠。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西咪替丁0.2克。辅料为:淀粉、二氧化硅、聚山梨酯80、粘合剂(淀粉浆或乙醇)、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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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博森生物制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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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0231 |
国药准字H4402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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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防治血栓形成或栓塞性疾病(如心肌梗塞、血栓性静脉炎、肺栓塞等);各种原因引起的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也用于血液透析、体外循环、导管术、微血管手术等操作中及某些血液标本或器械的抗凝处理。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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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深部皮下注射:首次5000-10000单位,以后每8小时8000-10000单位或每12小时15000-20000单位;每24小时总量约30000-40000单位,一般均能达到满意的效果。 2、静脉注射:首次5000-10000单位,之后,或按体重每4小时100单位/kg,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应用。 3、静脉滴注:每日20000-40000单位,加至氯化钠注射液1000mI中持续滴注。滴注前可先静脉注射5000单位作为初始剂量。 4、预防性治疗:高危血栓形成病人,大多是用于腹部手术之后,以防止深部静脉血栓。在外科手术前2小时先给5000单位肝素皮下注射,但麻醉方式应避免硬膜外麻醉,然后每隔8-12小时5000单位,共约7日。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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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肝素过敏、有自发出血倾向者、血液凝固迟缓者(如血友病、紫癜、血小板减少)、溃疡病、创伤、产后出血者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眩晕、乏力、头痛和皮疹等。 2.本品有轻度抗雄性激素作用,长期用药或用药剂量较大(每日在1.6g以上)时可引起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女性溢乳、性欲减退、阳痿、精子计数减少、肌痉挛或肌痛、脱发等,停药后即可消失。 3.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⑤过敏反应、发热、关节痛、肌痛、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肝脏毒性、心动过缓、心动过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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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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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防治血栓形成或栓塞性疾病(如心肌梗塞、血栓性静脉炎、肺栓塞等);各种原因引起的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也用于血液透析、体外循环、导管术、微血管手术等操作中及某些血液标本或器械的抗凝处理。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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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毒性较低,主要不良反应是用药过多可致自发性出血,故每次注射前应测定凝血时间。如注射后引起严重出血,可静注硫酸鱼精蛋白进行急救。 2、偶可引起过敏反应及血小板减少,常发生在用药初5-9天,故开始治疗1个月内应定期监测血小板计数。偶见一次性脱发和腹泻。尚可引起骨质疏松和自发性骨折。肝功能不良者长期使用可引起抗凝血酶-III耗竭而血栓形成倾向。 |
本品能明显抑制昼夜基础胃酸分泌,也能抑制由食物、组胺、五肽胃泌素、咖啡 因与胰岛素等所诱发的胃酸分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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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应定时测定凝血时间。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后期和产后用药,有增加母体出血危险,须慎用。 3、儿童用药: (1)静脉注射:按体重一次注入50单位/kg,以后每4小时给予50-100单位。 (2)静脉滴注:按体重注入50单位/kg,以后按体表面积24小时给予每日20000单位/m2,加入氯化钠注射液中缓慢滴注。 4、老年用药:60岁以上老年人,尤其是老年妇女对该药较敏感,用药期间容易出血,应减量并加强用药随访。 5、药物过量:本品过量可致自发性出血倾向。肝素过量时可用1%的硫酸鱼精蛋白溶液缓慢滴注,如此可中和肝素作用。每1mg鱼精蛋白可中和100U的肝素钠。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 可能引起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5.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