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单纯性下尿路感染和肠道感染(包括细菌性痢疾)等也可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治疗由敏感菌所致的重症感染,如败血症、腹膜炎、骨髓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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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磷霉素钙。 |
氟米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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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阳市华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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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5056 |
国药准字J20180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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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单纯性下尿路感染和肠道感染(包括细菌性痢疾)等也可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治疗由敏感菌所致的重症感染,如败血症、腹膜炎、骨髓炎等。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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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5-10g(按C3H7O4P计),(5-10粒),一日4次。 |
用前充分摇匀,一般1次1~2滴,1日滴眼2~4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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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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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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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孕妇局部应用皮质激素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尤其对未满2周岁的婴幼儿应慎重用药。(对婴幼儿的安全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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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单纯性下尿路感染和肠道感染(包括细菌性痢疾)等也可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治疗由敏感菌所致的重症感染,如败血症、腹膜炎、骨髓炎等。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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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为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胃纳减退、中上腹不适、稀便或轻度腹泻等,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偶可发生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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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与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等抗生素联用时常呈协同作用,并可减少或延迟绀菌耐药性的产生。 2、磷霉素在体外对二磷酸腺苷(ADP)介导的血小板凝集有抑制作用,剂量加大时更为显著,但临床应用中尚未见引起出血的报道。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止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 5、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6、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