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Ⅰ型、Ⅱ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本品在医生的指导下,可用于阿昔洛韦的所有适应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伐昔洛韦,其化学名为L-缬氨酸-2-[(6-氧代-2-氨基-1,6-二氢- 9H -嘌呤-9-基)甲氧基]乙基酯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酮戊酸。 |
|
生产企业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02 |
国药准字H2007002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Ⅰ型、Ⅱ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本品在医生的指导下,可用于阿昔洛韦的所有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治疗尖锐湿疣,尤其适用于发生在尿道口的尖锐湿疣。 |
|
用法用量 |
1.单纯疱疹的治疗:一次500mg,一日2次。对于单纯疱疹的复发,理想的服药时间... |
1.临用前加入注射用水溶解(118mg/瓶加入0.5ml),配制成浓度为20%的溶液。每次治疗时,药液必须新鲜配制,保存时间不超过4小时。2.清洁患处并保持干燥后,将配制的20%盐酸氨酮戊酸溶液滴于棉球并覆盖于疣体表面,每隔30分钟左右重复将溶液滴于棉球上,持续敷药于患处不少于3个小时。整个敷药过程应处于避光环境中,敷药后患处避免强光直射。 用氦氖激光照射,输出波长632.8nm,激光能量100-150J/cm2 ,治疗光斑应完全覆盖病灶。治疗后1周复查,若皮损未消退则可再次治疗,在三周内,治疗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3.尚无患者治疗3个月后继续随访的试验资料,故3个月后复发率和进一步治疗方案是未知的。 |
|
副作用 |
1.消化系统少数患者有轻度胃肠道症状,如胃部不适、食欲减退、恶心、呕吐、 腹痛、腹泻 、便秘等。 2.中枢神经系统可出现头痛、乏力、眩晕。 3.血液可引起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TTP)和溶血性尿毒 症综合征。 4.心血管系统可引起心动过速、血管扩张等。 5.其它可见皮肤瘙痒、关节痛、肌痛、畏光、眼痛等。 |
本品加氦氖激光照射禁用于对632.8nm左右波长范围的皮肤光过敏患者、卟啉症或已知对卟啉过敏者,以及已知的对局部用盐酸氨酮戊酸溶液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没有进行盐酸氨酮戊酸对动物的生殖功能的研究。本品是否会引起对孕妇的致命危害或影响生育功能未知。只有在确定必须的情况下才能对孕妇使用本品。 2.本品治疗期间盐酸氨酮戊酸或其代谢产物在母乳中的含量未测。鉴于许多药物是经乳汁排泄的,对哺乳期妇女需谨慎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
成分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Ⅰ型、Ⅱ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本品在医生的指导下,可用于阿昔洛韦的所有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治疗尖锐湿疣,尤其适用于发生在尿道口的尖锐湿疣。 |
|
药理作用 |
本品是阿昔洛韦的前体药物,口服后吸收迅速并在体内很快转化为阿昔洛韦,其抗病毒作用为阿昔洛韦所发挥,阿昔洛韦进入疱疹感染细胞之后,与脱氧核苷竞争病毒胸腺嘧啶激酶或细胞激酶,药物被磷酸化成活化型无环鸟苷三磷酸酯,作为病毒复制的底物与脱氧鸟嘌呤三磷酸酯竞争病毒DNA多聚酶,从而抑制了病毒DNA合成,显示抗病毒作用。本品体内的抗病毒活性优于阿昔洛韦,对单纯性疱疹病毒I型和II型的治疗指数分别比阿昔洛韦高42.91%和30.13%。对水痘带状疱疹病毒也有很高的疗效,对哺乳动物宿主细胞的毒性很低。大鼠和小鼠灌胃给药的LD50分别4.4g/kg和1.51g/kg。由于本品在体内很快转化为阿昔洛韦,其代谢物在体内没有蓄积现象。在不同阶段的长期毒性试验中,本品与阿昔洛韦具有相同的安全性。 |
药理作用氨酮戊酸(ALA)的代谢是人体内亚铁血红素合成的生化途径的第一步。ALA自身不是光敏剂,而是光敏剂原卟啉IX(PpIX)的代谢前体。ALA的合成通常是由细胞内亚铁血红素水平通过ALA合成酶反馈抑制调控。外源性的ALA避开这种调节,导致PpIX的累积。皮肤应用盐酸氨酮戊酸后因ALA转化为PpIX并累积而产生光敏性。当暴露在一定波长和能量的光照下,累积的PpIX就会产生光动力效应,一种光和氧依赖性的细胞毒作用:PpIX吸收光后处于激发态,其随后与氧分子发生电子传递而产生高度活性的单线态氧和自由基。应用ALA后病灶的光敏性与特定波长和能量的光照是ALA光动力治疗的基础。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其它鸟嘌呤类抗病毒药(如阿昔洛韦、更昔洛韦、泛昔洛韦)过敏者也可对本药过 敏。 2.禁忌症:(1)对本药或阿昔洛韦过敏者。(2)孕妇。(3)2岁以下儿童。 3.慎用:(1)肾功能不全者。(2)脱水者。(3)对免疫缺陷者不主张用。 4.药物对儿童的影响:2岁以下儿童禁用,2岁以上儿童慎用。 5.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动物实验未发现致畸性,但本药能通过胎盘,为安全起见,孕妇禁用。 美国药品和食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B级。 6.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药浓度的0.6-4.1倍,哺乳妇女应慎用。 |
1.本品需遵医嘱,在专业医护人员指导下使用。 2.本品仅用于患处,不能用于周围正常皮肤。应避免与眼接触。 3.本品溶液应新鲜配制,并在4小时内使用。 4.应用本品后,患处在光照治疗前应避免暴露于日光或明亮的可见光下(如检测灯、手术灯、太阳床或近距离光源);应用本品后如不能进行光照治疗,患处应在至少40小时内避免暴露于上述光源下,如有刺痛和/或烧灼痛,应减少暴露于光线。 5.本品慎用于瘢痕体质者。 6.本品不推荐用于疣体过大的尖锐湿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