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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唑沙宗

氯唑沙宗

处方药 医保

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各种急性、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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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唑沙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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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氯唑沙宗
氯唑沙宗
布洛芬缓释胶囊
布洛芬缓释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唑沙宗、对乙酰氨基酚。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4g。辅料为:糖、淀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酮。

生产企业

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1374

国药准字H2001306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各种急性、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复方氯唑沙宗胶囊: 口服,一次2粒,一日3-4次,疗程10天。 氯唑沙宗片: 饭后服用,成人每次0.2-0.4g,每日3次,症状严重者可酌情加量,儿童遵医嘱。 复方氯唑沙宗分散片: 本品为分散片,使用时将其加入适量水中,搅拌均匀后服用,也可直接用水送服;每次2片,每日3-4次,疗程10天。 复方氯唑沙宗片: 口服。每次2片,一日3-4次,疗程10日。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粒,每日服用两次(早晚各一次)。

副作用

复方氯唑沙宗胶囊: 对氯唑沙宗或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禁用。 氯唑沙宗片: 对氯唑沙宗过敏者。 复方氯唑沙宗分散片: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复方氯唑沙宗片: 对氯唑沙宗或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禁用。

1.一般为肠、胃部不适,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偶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3.少数病人可能出现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尤其注意在长期使用时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肿,罕见支气管痉挛。4.有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Crohn'sdisease)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5.极罕见造血障碍(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初始症状为发热、咽喉痛、浅表性口腔溃疡、流感样症状、重度疲劳、出现原因不明的瘀伤或出血)可肝病。6.极罕见严重过敏反应,症状包括:面部、舌和咽喉水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低血压(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休克)。7.用非甾体抗炎药治疗,有出现水肿、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的报道。8.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中,(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患者中,布洛芬治疗期间有发生无菌性脑膜炎症状的个别案例,如颈强直、头痛、恶心、呕吐、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各种急性、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药理作用

复方氯唑沙宗胶囊: 1、胃肠道系统:偶尔会发生胃肠道功能紊乱和腹痛,罕见情况下,氯唑沙宗会导致肠胃道出血。 2、中枢神经系统:偶见头昏、恶心、头晕、不适和过度刺激等症状。服用本品会发生嗜睡现象,同时服用酒精或其他中枢抑制药会加重嗜睡现象。 3、过敏反应:罕见情况下,治疗中可出现过敏样皮疹、瘀斑或瘀点现象。血管神经性水肿和超敏反应产生尤其罕见。 4、肾脏:曾出现患者尿液褪色的个案,可能源于氯唑沙宗的酚代谢物,尚不知其临床意义。 5、肝脏:服用氯唑沙宗或含有氯唑沙宗药品可能会导致肝损伤,罕见但已有严重的肝损害的报道,机制不明,可能与特异质有关且不可预测,如果发现了肝酶异常,应及时停药。 氯唑沙宗片: 以恶心的消化道症状为主,其次是头昏、头晕、嗜睡等神经系统反应,不良反应一般教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在停药后缓解。 复方氯唑沙宗分散片: 偶见轻度的嗜睡、头晕、恶心、心悸、无力、上腹痛等反应,上述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停药后缓解。 复方氯唑沙宗片: 偶见轻度嗜睡、头晕、恶心、心悸、无力、上腹痛等反应,遇过敏反应应停药,上述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停药后缓解。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且为缓释剂型,可使药物在体内逐渐释放。每服用一次,可持续12小时止痛。

注意事项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已知对药物过敏或有过敏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3、未有医生许可,不可连续用药超过10天; 4、驾驶或操纵具有潜在危险机器的患者慎用; 5、本品应置于儿童不易取得处。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7、儿童用药: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8、老年用药: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9、药物过量: (1)症状:起始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疼痛、脸色苍白、中枢神经刺激、头昏、头痛,随后梦幻、昏睡或昏迷,继之明显丧失肌肉调节功能,不能自主活动,深部腱反射功能减弱或消失,呼吸抑制伴有快速、不规则的呼吸和肋间及胸骨下收缩,血压降低。 致死性的肝损伤只在服药数天后发生。主要的血液生化学改变包括肝酶类的升高,胆红素的升髙,凝血酶原时间的延长,血糖过低或者高血糖症。急性用药可能导致肾衰竭的发生。 (2)治疗:服用活性炭50mg降低药物吸收,随后洗胃或诱导呕吐是可行的最佳治疗方案,并可予支持治疗。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哮喘患者慎用;5.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6. 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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