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伤寒,骨和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等全身感染。滴眼液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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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乳酸环丙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西替利嗪。化学名称:(±) -2-[2-[4-[(4-氯苯基)苯甲基]-1-哌嗪基]乙氧基]乙酸二盐酸盐。分子式:C21H25CIN2O3·2HCI分子量:46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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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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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5224 |
国药准字H20103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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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伤寒,骨和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等全身感染。滴眼液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
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及过敏引起的瘙痒和荨麻疹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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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乳酸环丙沙星: 1、稀释于100ml相容的溶液(参见“配伍禁忌”)静脉滴注。 2、成人常用量:一日0.2g,每12小时静脉滴注1次,滴注时间为60分钟以上。大静脉慢速静滴可最大程度地减少患者的不适和减少对静脉的刺激。 3、严重感染或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可加大剂量至一日0.8g,分2次静脉滴注。 疗程: (1)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7-14日。 (2)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7-14日。 (3)肠道感染:5-7日。 (4)骨和关节感染:4-6周或更长。 (5)伤寒:10-14日。 4、配伍禁忌:环丙沙星可以和生理盐水、林格氏液和林格乳酸液、10%果糖溶液、含0.225%或0.45%氯化钠的5%葡萄糖溶液相容。当环丙沙星溶液与相容的溶液混合时,由于微生物学和光敏性的原因,溶液应在混合后尽早使用。 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本品供静脉滴注给药。对任何病人,使用剂量应根据感染的程度和性质,病原菌的敏感性,患者机体抵抗能力以及肝肾功能来确定。 1、成人一般用量为一次0.1-0.2g,每12小时静脉滴注一次,每0.2g滴注时间至少在30分钟以上。 2、严重感染或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天2-3次。 3、疗程视感染程度而定。通常治疗持续7-14天,一般在感染症状消失后还应继续使用至少2天;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7-14日;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7-14日;肠道感染:5-7日;骨和关节感染:4-6周或更长;伤寒:10-14日。 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 1、成人常用量一日0.2g,每12小时静脉滴注1次,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严重感染或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可加大剂量至一日0.8g,分2次静脉滴注。 3、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7-14日。 4、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7-14日。 5、肠道感染:5-7日。 6、骨和关节感染:4-6周或更长。 7、伤寒:10-14日。 乳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乳酸环丙沙星阴道泡腾片: 阴道给药,一日1次,于每晚临睡前清洁外阴后,将本品0.1g放入阴道后穹窿处,连用7日。 |
推荐成年人和2岁以上儿童使用。 成年人:在大多数情况下,推荐剂量为每日10mg,一次口服。 由于症状通常在晚间出现而服药,故建议可在晚餐期间用少量液体送服此药。 若病人出现不良反应,可每日早晚各服一次,每次5mg。 6-12岁的儿童:每日一次10mg或每次5mg,每日2次。 2-6岁的儿童:每日一次5mg或每次2.5mg,每日2次。 1-2岁的儿童:建议1-2岁的儿童服用滴剂,早上和晚上各服用0.25ml(2.5mg,约5滴)。 1岁以下的儿童:虽然有6个月以上到1岁的婴儿服用西替利嗪的临床数据,但是相关评估尚未完全结束,如需使用,请服用滴剂产品,谨遵医嘱。 老年患者: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参照成人推荐剂量。 肾功能损害的老年患者,参见肾功能损害患者推荐剂量。 肾功能损害的患者: 中度至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给药间隔应根据肾功能个体化。请采用下列公式和图表,参考病人的血清肌酐(mg/dl)计算: 对于肾功能损害的儿童患者,剂量的调整还需要考虑儿童的肌酐清除率和体重。 肝功能损害患者:肾功能正常的患者,无需调整给药剂量。 口服片剂: 1片=10mg 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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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注射用乳酸环丙沙星、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乳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乳酸环丙沙星阴道泡腾片: 对本品及其他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孕妇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偶有报告患者有轻微和短暂的不良反应,如头痛、头晕、嗜睡、激动不安、口干、腹部不适。在测定精神运动功能的客观试验中,本品的镇静作用和安慰剂相似。罕有报道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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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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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致畸试验显示无任何致畸作用,但是为了预防,盐酸西替利嗪不应给怀孕头三个月的孕妇服用,同样也不应给授乳妇女使用。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项。老年用药:肝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参见(用法用量)项成人用法与用量。肾功能损害的老年患者参见(用法用量)项肾功能损害患者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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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伤寒,骨和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等全身感染。滴眼液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
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及过敏引起的瘙痒和荨麻疹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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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注射用乳酸环丙沙星、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 1、稀释于100ml相容的溶液(参见“配伍禁忌”)静脉滴注。 2、成人常用量:一日0.2g,每12小时静脉滴注1次,滴注时间为60分钟以上。大静脉慢速静滴可最大程度地减少患者的不适和减少对静脉的刺激。 3、严重感染或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可加大剂量至一日0.8g,分2次静脉滴注。 疗程: (1)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7-14日。 (2)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7-14日。 (3)肠道感染:5-7日。 (4)骨和关节感染:4-6周或更长。 (5)伤寒:10-14日。 4、配伍禁忌:环丙沙星可以和生理盐水、林格氏液和林格乳酸液、10%果糖溶液、含0.225%或0.45%氯化钠的5%葡萄糖溶液相容。当环丙沙星溶液与相容的溶液混合时,由于微生物学和光敏性的原因,溶液应在混合后尽早使用。 乳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偶有局部一过性刺激症状,可产生局部灼伤和异物感。此外眼睑水肿、流泪、畏光、视力减低、过敏反应等较少见。 乳酸环丙沙星阴道泡腾片: 阴道给药,一日1次,于每晚临睡前清洁外阴后,将本品0.1g放入阴道后穹窿处,连用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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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乳酸环丙沙星注射剂: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5、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6、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乳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1、只用于滴眼。 2、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乳酸环丙沙星阴道泡腾片: 1、使用过程中若出现过敏反应或有明显刺激反应产生时,应立即停药。 2、长期大量使用经黏膜吸收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似的不良反应。因此肝、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 |
1.酒后避免使用:在治疗剂量下,本品不会强化酒精作用(血液酒精浓度0.8g/L),但是必须小心。 2.司机、操作机器或高空作业人员慎用;对健康志愿者的试验表明,每日服用20或25mg本品可能影响人的机敏性和反应时间,少数情况下服用10mg本品会导致机敏性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