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脓肿、菌血症、肺炎和心内膜炎等。其中青霉素为以下感染的首选药物: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猩红热、丹毒、蜂窝织炎和产褥热等。肺炎链球菌感染如肺炎、中耳炎、脑膜炎和菌血症等。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炭疽。破伤风、气性坏疽等梭状芽孢杆菌感染。梅毒(包括先天性梅毒)。钩端螺旋体病。回归热。白喉。青霉素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合用于治疗草绿色链球菌心内膜炎。青霉素亦可用于治疗: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放线菌病。淋病。奋森咽峡炎。莱姆病。鼠咬热。李斯特菌感染。除脆弱拟杆菌以外的许多厌氧菌感染。风湿性心脏病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进行口腔、牙科、胃肠道或泌尿生殖道手术和操作前,可用青霉素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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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青霉素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可乐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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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南新乡华星药厂 |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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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0515 |
国药准字H32021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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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脓肿、菌血症、肺炎和心内膜炎等。其中青霉素为以下感染的首选药物: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猩红热、丹毒、蜂窝织炎和产褥热等。肺炎链球菌感染如肺炎、中耳炎、脑膜炎和菌血症等。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炭疽。破伤风、气性坏疽等梭状芽孢杆菌感染。梅毒(包括先天性梅毒)。钩端螺旋体病。回归热。白喉。青霉素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合用于治疗草绿色链球菌心内膜炎。青霉素亦可用于治疗: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放线菌病。淋病。奋森咽峡炎。莱姆病。鼠咬热。李斯特菌感染。除脆弱拟杆菌以外的许多厌氧菌感染。风湿性心脏病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进行口腔、牙科、胃肠道或泌尿生殖道手术和操作前,可用青霉素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发生。 |
1.高血压(不作为第一线用药)。2.高血压急症。3.偏头痛、绝经期潮热、痛经,以及戒绝阿 片瘾毒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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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青霉素钠: 由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 1、成人:肌内注射,一日80万-200万单位(0.1-0.25支),分3-4次给药;静脉滴注,一日200万-2000万单位(0.25-2.5支),分2-4次给药。 2、小儿:肌内注射,按体重2.5万单位/kg,每12小时给药1次;静脉滴注,每日按体重5万-20万单位/kg,分2-4次给药。 3、新生儿(足月产):每次按体重5万单位/kg,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出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一周以上者每8小时1次,严重感染每6小时1次。 4、早产儿:每次按体重3万单位/kg,出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2-4周者每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 5、肾功能减退者:轻、中度肾功能损害者使用常规剂量不需减量,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给药间隔或调整剂量。当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50ml/分时,给药间期自8小时延长至8-12小时或给药间期不变、剂量减少25%;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给药间期延长至12-18小时或每次剂量减至正常剂量的25%-50%而给药间期不变。 6、肌内注射时,每50万单位青霉素钠溶解于1ml灭菌注射用水,超过50万单位则需加灭菌注射用水2ml,不应以氯化钠注射液为溶剂;静脉滴注时给药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50万单位,以免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 |
1.降低血压:口服,起始剂量0.1mg,一日2次;需要时隔2~4天递增,每日0.1~0.2mg。常用维持剂量为0.3~0.9mg/日,分2~4次口服。严重高血压需紧急治疗时开始口服0.2mg,继以每小时0.1mg,直到舒张压控制或总量达0.7mg,然后用维持剂量。2.绝经期潮热:一次0.025~0.075mg,每日2次。3.严重痛经:口服0.025mg,每日2次,在月经前及月经时,共服14日。4.偏头痛:一次0.025mg,每日2~4次,最多为0.05mg,每日3次。5.极量:一次0.6mg,一日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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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大部分不良反应轻微,并随用药过程而减轻。常见:最常见口干(与剂量有关),昏睡,头晕,精神抑郁,便秘和镇静,性功能降低和夜尿多,瘙痒,恶心、呕吐,失眠,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和风疹,疲劳,直立性症状,紧张和焦躁,脱发,皮疹,厌食和全身不适,体重增加,头痛,乏力,戒断综合征,短暂肝功能异常。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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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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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脓肿、菌血症、肺炎和心内膜炎等。其中青霉素为以下感染的首选药物: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猩红热、丹毒、蜂窝织炎和产褥热等。肺炎链球菌感染如肺炎、中耳炎、脑膜炎和菌血症等。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炭疽。破伤风、气性坏疽等梭状芽孢杆菌感染。梅毒(包括先天性梅毒)。钩端螺旋体病。回归热。白喉。青霉素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合用于治疗草绿色链球菌心内膜炎。青霉素亦可用于治疗: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放线菌病。淋病。奋森咽峡炎。莱姆病。鼠咬热。李斯特菌感染。除脆弱拟杆菌以外的许多厌氧菌感染。风湿性心脏病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进行口腔、牙科、胃肠道或泌尿生殖道手术和操作前,可用青霉素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发生。 |
1.高血压(不作为第一线用药)。2.高血压急症。3.偏头痛、绝经期潮热、痛经,以及戒绝阿 片瘾毒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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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青霉素过敏反应较常见,包括荨麻疹等各类皮疹、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等和血清病型反应;过敏性休克偶见,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毒性反应:少见,但静脉滴注大剂量本品或鞘内给药时,可因脑脊液药物浓度过高导致抽搐、肌肉阵挛、昏迷及严重精神症状等(青霉素脑病)。此种反应多见于婴儿、老年人和肾功能不全患者。 3、赫氏反应和治疗矛盾:用青霉素治疗梅毒、钩端螺旋体病等疾病时可由于病原体死亡致症状加剧,称为赫氏反应;治疗矛盾也见于梅毒患者,系治疗后梅毒病灶消失过快,而组织修补相对较慢或病灶部位纤维组织收缩,妨碍器官功能所致。 4、二重感染:可出现耐青霉素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或念珠菌等二重感染。 5、应用大剂量青霉素钠可因摄入大量钠盐而导致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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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皮试液为每1ml含500单位青霉素,皮内注射0.05-0.1ml,经20分钟后,观察皮试结果,呈阳性反应者禁用。必须使用者脱敏后应用,应随时作好过敏反应的急救准备。 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3、青霉素水溶液在室温不稳定,20单位/ml青霉素溶液30℃放置24小时效价下降56%,青霉烯酸含量增加200倍,因此应用本品须新鲜配制。 4、大剂量使用本品时应定期检测电解质。 5、对诊断的干扰: (1)应用青霉素期间,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能出现假阳性,而用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 (2)静脉滴注本品可出现血钠测定值增高。 (3)本品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
1.长期用药由于液体潴留及血容量扩充,可产生耐药性,降压作用减弱,但加利尿剂可纠正。 2.治疗时突然停药或连续漏服数剂,可发生血压反跳性增高。多于12-48小时出现,可持续数天,其中5%-20%的病人伴有神经紧张、胸痛、失眠、脸红、头痛、恶心、唾液增多、呕吐、手指颤动等症状。日剂量超过1.2mg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时,突然停药后发生反跳性高血压的机会增多。因此,停药必须在1-2周内逐渐减量,同时加以其他降压治疗。血压过高时可给二氮嗪或α阻滞剂,或再用本品。若手术必须停药,应在术前4-6小时停药,术中静滴降压药,术后复用本品。 3.为保证控制夜间血压,每天末次服药宜在睡前。 4.下列情况慎用:脑血管病、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精神抑郁史、近期心肌梗死、雷诺病、慢性肾功能障碍、窦房结或房室结功能低下、血栓闭塞性脉管炎。 5.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使直接抗球蛋白(Coombs)实验弱阳性,尿儿茶酚胺和香草杏仁酸(VMA)排出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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