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脓肿、菌血症、肺炎和心内膜炎等。其中青霉素为以下感染的首选药物: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猩红热、丹毒、蜂窝织炎和产褥热等。肺炎链球菌感染如肺炎、中耳炎、脑膜炎和菌血症等。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炭疽。破伤风、气性坏疽等梭状芽孢杆菌感染。梅毒(包括先天性梅毒)。钩端螺旋体病。回归热。白喉。青霉素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合用于治疗草绿色链球菌心内膜炎。青霉素亦可用于治疗: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放线菌病。淋病。奋森咽峡炎。莱姆病。鼠咬热。李斯特菌感染。除脆弱拟杆菌以外的许多厌氧菌感染。风湿性心脏病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进行口腔、牙科、胃肠道或泌尿生殖道手术和操作前,可用青霉素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发生。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青霉素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酰半胱氨酸。 |
|
| 生产企业 |
河南新乡华星药厂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0515 |
国药准字H2005733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脓肿、菌血症、肺炎和心内膜炎等。其中青霉素为以下感染的首选药物: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猩红热、丹毒、蜂窝织炎和产褥热等。肺炎链球菌感染如肺炎、中耳炎、脑膜炎和菌血症等。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炭疽。破伤风、气性坏疽等梭状芽孢杆菌感染。梅毒(包括先天性梅毒)。钩端螺旋体病。回归热。白喉。青霉素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合用于治疗草绿色链球菌心内膜炎。青霉素亦可用于治疗: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放线菌病。淋病。奋森咽峡炎。莱姆病。鼠咬热。李斯特菌感染。除脆弱拟杆菌以外的许多厌氧菌感染。风湿性心脏病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进行口腔、牙科、胃肠道或泌尿生殖道手术和操作前,可用青霉素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发生。 |
用于治疗分泌大量浓稠痰液的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慢性支气管炎(CB)、肺气肿(PE)等慢性呼吸系统感染。 |
|
|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青霉素钠: 由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 1、成人:肌内注射,一日80万-200万单位(0.1-0.25支),分3-4次给药;静脉滴注,一日200万-2000万单位(0.25-2.5支),分2-4次给药。 2、小儿:肌内注射,按体重2.5万单位/kg,每12小时给药1次;静脉滴注,每日按体重5万-20万单位/kg,分2-4次给药。 3、新生儿(足月产):每次按体重5万单位/kg,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出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一周以上者每8小时1次,严重感染每6小时1次。 4、早产儿:每次按体重3万单位/kg,出生第一周每12小时1次,2-4周者每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 5、肾功能减退者:轻、中度肾功能损害者使用常规剂量不需减量,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给药间隔或调整剂量。当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50ml/分时,给药间期自8小时延长至8-12小时或给药间期不变、剂量减少25%;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给药间期延长至12-18小时或每次剂量减至正常剂量的25%-50%而给药间期不变。 6、肌内注射时,每50万单位青霉素钠溶解于1ml灭菌注射用水,超过50万单位则需加灭菌注射用水2ml,不应以氯化钠注射液为溶剂;静脉滴注时给药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50万单位,以免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 |
成人一日1-2次,一次1片(600mg),以温开水(≤40℃)溶解后服用。 |
|
| 副作用 |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乙酰半胱氨酸口服制剂使用后报告的不良反应见下表。(详见说明书)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没有致畸作用。尚缺乏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资料。因此孕妇不主张使用,治疗期间不推荐哺乳。 儿童用药:本品仅用于成人。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本品药动学特征无明显改变,一般不调整给药。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脓肿、菌血症、肺炎和心内膜炎等。其中青霉素为以下感染的首选药物: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猩红热、丹毒、蜂窝织炎和产褥热等。肺炎链球菌感染如肺炎、中耳炎、脑膜炎和菌血症等。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炭疽。破伤风、气性坏疽等梭状芽孢杆菌感染。梅毒(包括先天性梅毒)。钩端螺旋体病。回归热。白喉。青霉素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合用于治疗草绿色链球菌心内膜炎。青霉素亦可用于治疗: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放线菌病。淋病。奋森咽峡炎。莱姆病。鼠咬热。李斯特菌感染。除脆弱拟杆菌以外的许多厌氧菌感染。风湿性心脏病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进行口腔、牙科、胃肠道或泌尿生殖道手术和操作前,可用青霉素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发生。 |
用于治疗分泌大量浓稠痰液的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慢性支气管炎(CB)、肺气肿(PE)等慢性呼吸系统感染。 |
|
|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青霉素过敏反应较常见,包括荨麻疹等各类皮疹、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等和血清病型反应;过敏性休克偶见,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毒性反应:少见,但静脉滴注大剂量本品或鞘内给药时,可因脑脊液药物浓度过高导致抽搐、肌肉阵挛、昏迷及严重精神症状等(青霉素脑病)。此种反应多见于婴儿、老年人和肾功能不全患者。 3、赫氏反应和治疗矛盾:用青霉素治疗梅毒、钩端螺旋体病等疾病时可由于病原体死亡致症状加剧,称为赫氏反应;治疗矛盾也见于梅毒患者,系治疗后梅毒病灶消失过快,而组织修补相对较慢或病灶部位纤维组织收缩,妨碍器官功能所致。 4、二重感染:可出现耐青霉素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或念珠菌等二重感染。 5、应用大剂量青霉素钠可因摄入大量钠盐而导致心力衰竭。 |
本品为粘痰溶解剂,具有较强的粘液溶解作用。其分子中所含的巯基(-SH)能使痰中糖蛋白多肽链的二硫键(-S-S)断裂,从而降低痰的粘滞性,并使痰液化而易咳出。 本品是合成谷胱甘肽(GSH-)的必需氨基酸,在保持适当的GSH水平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从而有助于保护细胞因体内GSH水平过低而导致细胞毒素损害。 毒理:小鼠经口摄入的LD50为7888mg/Kg,大鼠经口LD50>6000mg/Kg。回复突变试验(Ames试验)显示乙酰半胱氨酸无致突变作用。本品未观察到任何畸作用。在动物生殖毒性研究中,乙酰半胱氨酸250mg/Kg口服对大鼠无生殖毒性。 |
|
|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皮试液为每1ml含500单位青霉素,皮内注射0.05-0.1ml,经20分钟后,观察皮试结果,呈阳性反应者禁用。必须使用者脱敏后应用,应随时作好过敏反应的急救准备。 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3、青霉素水溶液在室温不稳定,20单位/ml青霉素溶液30℃放置24小时效价下降56%,青霉烯酸含量增加200倍,因此应用本品须新鲜配制。 4、大剂量使用本品时应定期检测电解质。 5、对诊断的干扰: (1)应用青霉素期间,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能出现假阳性,而用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 (2)静脉滴注本品可出现血钠测定值增高。 (3)本品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
患有支气管哮喘的病人在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病情,如有支气管痉挛发生应立即终止治疗。药品可能有硫磺气味,这并不是产品变质引起的,而是这种制剂中含有活性成分的一种特征。本品不可直接吞服。溶解后的本晶溶液最好不与其他药物混合服用。本品应保存在小儿不易接触处,本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