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终止12-26周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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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乳酸依沙吖啶。 |
丁香叶,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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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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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3020043 |
国药准字Z2004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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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终止12-26周妊娠。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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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羊膜腔内给药:排空膀胱后,孕妇取仰卧位,选择宫体最突出部位,羊水波动明显处为穿刺点,用纱布持7号腰穿针垂直刺入腹壁,进入羊膜腔时有落空感,再继续进针0.5-1cm后拔出针芯,有羊水涌出后,将装有利凡诺100mg溶液的注射器接在穿刺针上,再回抽羊水证实无误后将药液缓缓注入,拨针前须回抽羊水。拔针前将针芯插入针内快速拔针后,敷盖消毒纱布,轻压针眼。 2、宫腔内羊膜腔外注药:孕妇排空膀胱后取膀胱截石位,常规外阴、阴道、宫颈消毒后,用宫颈钳夹住宫颈前唇,将橡皮导管沿宫颈向宫腔送入将已配制的利凡诺溶液(内含100mg药物,用注射用水稀释)100ml注入导管。导管下端双折用线扎紧,卷折在阴道内,塞纱布一块以固定,术后24小时取出纱布和导管。 |
口服,一日3次,一次4~6粒,饭后白开水送服,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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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空服用后出现轻度胃部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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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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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终止12-26周妊娠。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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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中毒时表现为少尿、无尿及黄疸,肝肾功能严重损害。 2、约有3%-4%孕妇发烧达38℃以上。 3、出血:利凡诺引产容易发生胎盘滞留或部分胎盘、胎膜残留而引起大量出血。 4、软产道损伤发生率为0.5%-3%,常见为宫颈撕裂或宫颈管前壁或后壁穿孔。 5、极个别孕妇有过敏反应。 |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可减少酷酸致小鼠扭体反应的次数,提高热致痛小鼠的痛阈值,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降低小鼠腹腔血管通透性,对乙型链酸杆菌,乳酸杆菌,奈瑟氏双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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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肝肾功能不全者严禁使用本品。 2、羊膜腔内注药不良反应轻,但必须在妊娠16周以后,经腹壁能注入羊膜腔内者才能使用此种给药途径。 3、本品的安全剂量为50-100mg,极量120mg,中毒剂量为500mg,一般用量为100mg以内。 4、用本品引产同时,慎用其他引产药(如催产素静脉滴注),以免导致软产道损伤。 5、如出现体温39℃以上,白细胞计数超过2万/mm3时,应给以抗生素。 6、妊娠小于16周,常用宫腔内注药,将导管经阴道放入宫腔内羊膜腔外,经导管将药物注入,这种途径不良反应较大,感染发生率也较高,故现已少用。 |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急性牙髓炎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