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终止12-26周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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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乳酸依沙吖啶。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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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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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3020043 |
国药准字H1202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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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终止12-26周妊娠。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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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羊膜腔内给药:排空膀胱后,孕妇取仰卧位,选择宫体最突出部位,羊水波动明显处为穿刺点,用纱布持7号腰穿针垂直刺入腹壁,进入羊膜腔时有落空感,再继续进针0.5-1cm后拔出针芯,有羊水涌出后,将装有利凡诺100mg溶液的注射器接在穿刺针上,再回抽羊水证实无误后将药液缓缓注入,拨针前须回抽羊水。拔针前将针芯插入针内快速拔针后,敷盖消毒纱布,轻压针眼。 2、宫腔内羊膜腔外注药:孕妇排空膀胱后取膀胱截石位,常规外阴、阴道、宫颈消毒后,用宫颈钳夹住宫颈前唇,将橡皮导管沿宫颈向宫腔送入将已配制的利凡诺溶液(内含100mg药物,用注射用水稀释)100ml注入导管。导管下端双折用线扎紧,卷折在阴道内,塞纱布一块以固定,术后24小时取出纱布和导管。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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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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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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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胚胎的毒性效应,但除非确有必要方可用于孕妇。不清楚ISDN是否经乳汁排泌,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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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终止12-26周妊娠。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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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中毒时表现为少尿、无尿及黄疸,肝肾功能严重损害。 2、约有3%-4%孕妇发烧达38℃以上。 3、出血:利凡诺引产容易发生胎盘滞留或部分胎盘、胎膜残留而引起大量出血。 4、软产道损伤发生率为0.5%-3%,常见为宫颈撕裂或宫颈管前壁或后壁穿孔。 5、极个别孕妇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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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肝肾功能不全者严禁使用本品。 2、羊膜腔内注药不良反应轻,但必须在妊娠16周以后,经腹壁能注入羊膜腔内者才能使用此种给药途径。 3、本品的安全剂量为50-100mg,极量120mg,中毒剂量为500mg,一般用量为100mg以内。 4、用本品引产同时,慎用其他引产药(如催产素静脉滴注),以免导致软产道损伤。 5、如出现体温39℃以上,白细胞计数超过2万/mm3时,应给以抗生素。 6、妊娠小于16周,常用宫腔内注药,将导管经阴道放入宫腔内羊膜腔外,经导管将药物注入,这种途径不良反应较大,感染发生率也较高,故现已少用。 |
1. 低血压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西地那非同服;4.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