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干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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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那可丁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胰激肽原酶,本品含胰激肽原酶应为标示量的8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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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 |
四川顺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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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3020005 |
国药准字H20046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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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干咳 |
血管扩张药。有改善微循环作用。主要用于微循环障碍性疾病,如糖尿病引起的肾病、周围神经病、视网膜病,眼底病及缺血性脑血管病,也可用于高血压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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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0-240单位,一日360-720单位,空腹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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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偶有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现象及胃部不适和倦怠等感觉,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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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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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未见报道老年用药:未见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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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干咳 |
血管扩张药。有改善微循环作用。主要用于微循环障碍性疾病,如糖尿病引起的肾病、周围神经病、视网膜病,眼底病及缺血性脑血管病,也可用于高血压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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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时可见轻微的恶心、头痛、嗜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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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本药无祛痰作用,痰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推荐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4.大剂量可能兴奋呼吸,引起支气管痉挛。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2. 应餐前服用;3. 避免与酸性食物同服;4. 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5. 高剂量时可能出现头痛、恶心等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