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及外科手术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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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盐酸精氨酸、盐酸组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盐酸赖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缬氨酸、甲硫氨酸、色氨酸、甘氨酸、丙氨酸、脯氨酸、酪氨酸、丝氨酸、盐酸半胱氨酸、门冬氨酸、谷氨酸、木糖醇。 |
盐酸洛哌丁胺。化学名:盐酸洛哌丁胺分子式:C29H33O2NCl 分子量:46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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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长联杜勒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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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089 |
国药准字H10910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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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及外科手术前后。 |
止泻药。用于控制急、慢性腹泻的症状。用于回肠造瘘术病人可减少排便量及次数,增加大便稠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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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一次缓慢静脉滴注500ml,或遵医嘱。 2、外科手术前后:一次缓慢静脉滴注1500ml,或遵医嘱。按30-40滴/分钟,老年患者及重病者应根据年龄、症状、体重调整,减慢滴速。每日输入木糖醇的量不得高于100g(相当于本品2000ml)。 |
本品适用于成人和5岁以上的儿童。 -急性腹泻:起始剂量,成人2粒。5岁以上儿童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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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下列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1)肝昏迷或有这种可能性的患者。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或血氮过多者。 (3)氨基酸代谢异常的患者。 2、下列患者慎用: (1)患有严重酸中毒者。 (2)患有充血性心脏衰竭者。 (3)肝脏及肾功能损伤者。 |
不良反应轻,可出现过敏如皮疹等,消化道症状如口干、腹胀、食欲不振、胃肠痉挛、恶心、呕吐、便秘,以及头晕、头痛、乏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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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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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用药:腹泻患者,尤其是儿童,经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丢失,补充水和电解质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盐酸洛哌丁胺禁用于2岁以下的婴幼儿,5岁以下的儿童不宜使用盐酸洛哌丁胺胶囊剂治疗。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本品无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但孕妇,尤其是在妊娠的前三个月内的孕妇,仍应权衡利弊使用。本品可少量分泌于母乳中,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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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及外科手术前后。 |
止泻药。用于控制急、慢性腹泻的症状。用于回肠造瘘术病人可减少排便量及次数,增加大便稠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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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象疹样的过敏性反应,症状较少,如发生应停止用药。 2、消化系统:偶有恶心、呕吐等症状发生。 3、心血管系统:偶有心闷、心悸等症状发生。 4、长期输注可能引起代谢性酸中毒。偶可影响肝及肾功能。 5、其它:偶有发冷、发热或头痛等一般反应。 |
1.药理学本品为阿 片受体激动剂,通过激动肠壁的μ-阿 片受体和阻止乙酰胆碱和前列腺素的释放,拮抗平滑肌收缩,而减少肠蠕动和分泌,延长肠内容物的滞留时间。本品可增加肛门括约肌的张力,因此可抑制大便失禁和便急。本品具有与肠壁的高亲和力和明显的首过效应,因此几乎不进入全身血液循环。 2.毒理学对犬进行12个月和对大鼠进行18个月的洛哌丁胺长期毒理学研究显示,在剂量增至5mg/kg/day(30倍于人体最大用量)和40mg/kg/day(240倍于人体最大用量)时分别出现一些体重增量减少和食物消耗量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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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有约38mmol/L的钠离子及46mmol/L氯离子,大剂量用药或电解质合并使用要注意监测血清电解质。 2、使用前应详细检查,药液浑浊切勿使用。 3、本品应一次用完,切勿贮藏再用。 4、大剂量木糖醇快速静脉滴注时,有报道观察到草酸钙沉积于肾、脑等器官。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儿童用药:根据儿童年龄、症状、体重调整,减慢滴速。 7、老年用药:根据老年患者年龄、症状、体重调整,减慢滴速。 8、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腹泻患者,尤其是儿童,经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丢失,补充水和电解质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对于急性腹泻,如服用本品48小时后,临床症状无改善,应停用本品,建议咨询医生。艾滋病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腹泻时,如出现腹胀的早期症状应停止本品的治疗。曾有个别艾滋病患者使用盐酸洛哌丁胺治疗病毒及细菌引起的传染性结肠炎而出现中毒性巨结肠的报道。虽然尚无本品在肝功能障碍患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资料,但由于本品有较高的首过代谢特性,肝功能障碍可能导致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症状。由于本品的大部分可以代谢,代谢产物和原形药物经粪便排泄因此肾病患者不需进行剂量调整。本品治疗腹泻时,可能出现乏力、头晕或困倦的症状。因此在驾驶和操作机器时,应予以注意。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