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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4AA)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4AA)

处方药 非医保

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改善手术前后病人营养状态,亦用于蛋白质消化和吸收障碍,蛋白质摄取量不足或消耗过多等所致的轻度营养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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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4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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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4AA)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4AA)
卡培他滨片
卡培他滨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是由14种氨基酸配制而成的灭菌水溶液,其组分为L-异亮氨酸、L-亮氨酸、L-赖氨酸醋酸盐、L-甲硫氨酸、L-苯丙氨酸、L-苏氨酸、L-色氨酸、L-缬氨酸、L-丙氨酸、、L-精氨酸、L-组氨酸、L-脯氨酸、L-丝氨酸、甘氨酸。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培他滨。

生产企业

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2959

国药准字H202035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改善手术前后病人营养状态,亦用于蛋白质消化和吸收障碍,蛋白质摄取量不足或消耗过多等所致的轻度营养不良。

结肠癌辅助化疗:卡培他滨适用于Dukes'C期、原发肿瘤根治术后、适于接受氟嘧啶类药物单独治疗的结肠癌患者的单药辅助治疗。其治疗的无病生存期(DFS)不亚于5-氟尿嘧啶和甲酰四氢叶酸联合方案(5-FU/LV)。卡培他滨单药或其他药物联合化疗均不能延长总生存期(OS),但已有试验数据表明在联合化疗方案中卡培他滨叫5-FU/LV改善生病生存期。医师在开具处方使用卡培他滨单药对Dukes’C期结肠癌进行辅助治疗时,可参考以上研究结果。用于支持该适应症的数据来自国外临床研究(见【临床试验】部分内容)。结直肠癌:卡培他滨单药或与奥沙利铂联合(XELOX)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乳腺癌联合化疗:卡培他滨可与多西紫杉醇联合用于治疗含蒽环类药物方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乳腺癌单药化疗:卡培他滨亦可用于治疗对紫杉醇及含蒽环类药物化疗方案均耐药或对紫杉醇耐药和不能再使用蒽环类药物治疗(例如已经接受了累积剂量400mg/m2阿霉素或阿霉素同类药)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耐药的定义为治疗期间疾病继续进展(有或无初始缓解),或完成含有蒽环类药物的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胃癌:卡培他滨适用于不能手术的晚期或

用法用量

1、静脉滴注:一日250-500ml,严重消耗性疾病可增至1000ml。与高渗葡萄糖混匀后经中心静脉插管滴注,或与5%-10%葡萄糖注射液混匀后经外周静脉缓慢滴注。滴速以每分钟15-20滴为宜。 2、新生儿:一日20ml,滴速每分钟15滴(婴儿滴管)或2小时滴完。 3、婴幼儿:一日50-100ml,滴速每1分钟10-12滴。

培他滨片应在餐后30分钟内用水整片吞服。卡培他滨片片剂不得压碎或切割(见【不良反应】)。如果患者无法整片吞服卡培他滨片剂而必须压碎或切割,则应由接受安全操作细胞毒性药物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该操作。具体看内部说明。

副作用

严重酸中毒和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慎用;尿毒症、肝昏迷和代谢障碍患者禁用。

研究者认为,在卡培他滨针对不同适应症进行单药治疗(结肠癌辅助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和转移性乳腺癌治疗)和进行联合化疗方案时都有可能发生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改善手术前后病人营养状态,亦用于蛋白质消化和吸收障碍,蛋白质摄取量不足或消耗过多等所致的轻度营养不良。

结肠癌辅助化疗:卡培他滨适用于Dukes'C期、原发肿瘤根治术后、适于接受氟嘧啶类药物单独治疗的结肠癌患者的单药辅助治疗。其治疗的无病生存期(DFS)不亚于5-氟尿嘧啶和甲酰四氢叶酸联合方案(5-FU/LV)。卡培他滨单药或其他药物联合化疗均不能延长总生存期(OS),但已有试验数据表明在联合化疗方案中卡培他滨叫5-FU/LV改善生病生存期。医师在开具处方使用卡培他滨单药对Dukes’C期结肠癌进行辅助治疗时,可参考以上研究结果。用于支持该适应症的数据来自国外临床研究(见【临床试验】部分内容)。结直肠癌:卡培他滨单药或与奥沙利铂联合(XELOX)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乳腺癌联合化疗:卡培他滨可与多西紫杉醇联合用于治疗含蒽环类药物方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乳腺癌单药化疗:卡培他滨亦可用于治疗对紫杉醇及含蒽环类药物化疗方案均耐药或对紫杉醇耐药和不能再使用蒽环类药物治疗(例如已经接受了累积剂量400mg/m2阿霉素或阿霉素同类药)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耐药的定义为治疗期间疾病继续进展(有或无初始缓解),或完成含有蒽环类药物的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胃癌:卡培他滨适用于不能手术的晚期或

药理作用

滴注速度过快易产生心悸、胸闷、胃肠道反应、发热、头痛等。

注意事项

1、严格控制滴速。 2、使用时应供给足量葡萄糖,以防止氨基酸进入体内后被消耗。 3、期使用应监测电解质、pH及肝功能,及时纠正代谢性酸中毒和肝功能异常。 4、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药液,如发现外观异常,不能应用。药瓶开用后,剩余药液不可再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儿童用药: (1)新生儿:一日20ml,滴速每分钟15滴(婴儿滴管)或2小时滴完。 (2)婴幼儿:一日50-100ml,滴速每1分钟10-12滴。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 严格按照医嘱服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4.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5. 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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