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硬化,亚急性、慢性重症肝炎及肝昏迷的治疗,并可作为慢性肝炎的支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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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是由15种氨基酸配制而成的灭菌水溶液,其组分为脯氨酸(C5H9NO2)、丝氨酸(C3H7NO3)、丙氨酸(C3H7NO2)、精氨酸(C6H14N4O2)、组氨酸(C6H9N3O2)、色氨酸(C11H12N2O2)、缬氨酸(C5H11NO2)、苏氨酸(C4H9NO3)、亮氨酸(C6H13NO2)、甲硫氨酸(C15H11NO2S)、异亮氨酸(C6H13NO2)、苯丙氨酸(C9H11NO2)、醋酸赖氨酸(C6H14N2O2·C2H4O2)、盐酸半胱氨酸(C3H7NO2S·HCl)、甘氨酸(C2H5NO2)。 |
化学名称为:羟基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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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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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9465 |
国药准字H37021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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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肝硬化,亚急性、慢性重症肝炎及肝昏迷的治疗,并可作为慢性肝炎的支持治疗。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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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日250-500ml,用适量5%-10%葡萄糖注射液混合后缓慢滴注。滴速不宜超过每分钟20滴。 |
口服,CML每日20~60mg/kg,每周两次,6周为一疗程;头颈癌、宫颈鳞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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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酸中毒、充血性心力衰竭及肾功能衰竭患者慎用。 |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可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停药后1~2周可恢复; 2、有时出现胃肠道反应,尚有致睾丸萎缩和致畸胎的服道; 3、偶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脱发,亦有本药引起药物性发热的报道,重复给药时可再出现。 4.国外有报道,在骨髓增殖异常的病人中,使用羟基脲出现了皮肤血管毒性反应,包括血管溃疡和血管坏死,报道出现血管毒性的病人大多数曾经或者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如果使用羟基脲发生血管溃疡或者坏死,应当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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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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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诱变、致畸胎及致癌的潜在可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肾功能可能较差,故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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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肝硬化,亚急性、慢性重症肝炎及肝昏迷的治疗,并可作为慢性肝炎的支持治疗。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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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输注过快可致心悸、恶心、呕吐等反应。 |
是一种核苷二磷酸还原酶抑制剂,可阻止核苷酸还原为脱氧核苷酸,干扰嘌呤及嘧啶碱基生物合成,选择性地阻碍DNA合成,对RNA及蛋白质合成无阻断作用。周期特异性药,S期细胞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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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注射后剩余药液不能贮存再用。 2、本品遇冷能析出结晶,应微温溶解至37℃,澄明后方可使用。但药液如发生浑浊、沉淀时不可使用。 3、注射速度不宜过快。 |
服用本品可使患者免疫机能受到抑制,故用药期间避免接种死或活病毒疫苗,一般停药3个月至1年才可考虑接种疫苗。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增加液体的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泄。定期监测白细胞、血小板、血中尿素氮、尿酸及肌苷浓度。 下列情况应慎用:严重贫血未纠正前、骨髓抑制、肾功能不全、痛风、尿酸盐结石史等。 对羟基脲的处理过程应谨慎。配药或者接触装有羟基脲的药瓶时应当戴上一次性手套,且在接触含有羟基脲的药瓶或者胶囊(片)前后都要洗手。该药应当远离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