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各种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骨髓炎、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肺支气管感染、鼻窦炎、皮肤蜂窝组织炎、口腔感染及术后伤口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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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替硝唑。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主要成份是枸橼酸铋雷尼替丁,化学名为N-甲基-N〔2-〔〔〔5-〔(二甲氨基)甲基〕-2-呋喃基〕硫代〕乙基〕-2-硝基1,1-乙烯二胺枸橼酸铋盐。 分子式:C13H22N4O3S.C6H5BiO7 分子量: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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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康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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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765 |
国药准字H20050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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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各种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骨髓炎、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肺支气管感染、鼻窦炎、皮肤蜂窝组织炎、口腔感染及术后伤口感染。 |
适用于治疗良性胃溃疡,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联合克拉霉素治疗幽门螺杆菌阳性的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能显著降低溃疡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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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1、厌氧菌感染:一次0.8g,一日1次,静脉缓慢滴注,一般疗程5-6日,或根据病情决定。 2、预防手术后厌氧菌感染:总量1.6g,分1次或2次滴注。第一次于手术前2-4小时,第二次于手术期间或术后12-24小时内滴注。 |
成人每次0.4g(2片),每日二次,饭前或饭后服用。 治疗十二指肠溃疡:每次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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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者禁用。 |
过敏反应:罕见,包括皮肤瘙痒,皮疹等。 胃肠功能紊乱:一过性转氨酶(ALT和AST)异常;罕有粒细胞减少; 中枢神经系统紊乱:偶见头晕、头痛失眠、味觉异常,罕见震颤; 也可出现与雷尼替丁相关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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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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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建议用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儿童用药:尚无有关儿童使用本品的研究资料,因此不宜用于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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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各种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骨髓炎、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肺支气管感染、鼻窦炎、皮肤蜂窝组织炎、口腔感染及术后伤口感染。 |
适用于治疗良性胃溃疡,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联合克拉霉素治疗幽门螺杆菌阳性的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能显著降低溃疡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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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主要为恶心、呕吐、上腹痛、食欲下降及口腔金属味,可有头痛、眩晕、皮肤瘙痒、皮疹、便秘及全身不适。此外还可有血管神经性水肿、中性粒细胞减少、双硫仑样反应及黑尿,偶见滴注部位轻度静脉炎。高剂量时也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 |
本品为制酸药和铋剂的复合体,可通过抑制胃酸分泌、抑制胃蛋白酶、抑制幽门罗杆菌、在胃粘膜表面形成保护隔离层等多种途径,发挥抗消化性溃疡的作用。本品小鼠口服LD50值为3723.05(3475.84~987.84)mg/kg;静脉注射LD50为52.28(48.69~56.13)mg/kg。大鼠口服本品(800,400,100mg/kg)及Beagle狗口服本品(400,50mg/kg),连续90天,均未发现明显的毒性作用。Beagle狗大剂量组给药90天后尿常规检查发现红细胞和蛋白,停药后逐渐恢复,未见延迟毒性反应。无致突变作用,无致畸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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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滴注速度应缓慢。浓度为2mg/ml时,每次滴注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浓度大于2mg/ml时,滴注速度宜再降低1-2倍。药物不应与含铝的针头和套管接触,并避免与其他药物一起滴注。 2、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缺乏资料。 3、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4、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甘油三酯、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5、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6、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予减量,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7、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8、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9.本品临用前,应在自然光下目视检査(避免阳光直射),如有可见异物,不得使用。若发现瓶身瓶口有裂痕、封口松动、漏气、溶液变色、混浊、发霉或有棉絮状菌丝团等严禁使用。 10、本品的渗透压摩尔浓度比为0.9-1.1。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实验发现腹腔给药对胎仔具毒性。本品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妊娠3个月内应禁用。3个月以上的孕妇只有具明确指征时才选用本品。 (2)本品在乳汁中浓度与血中浓度相似。动物试验显示本品对幼鼠具致癌作用,故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若必须用药,应暂停哺乳,并在停药3日后方可授乳。 12、儿童用药:12岁以下患者禁用。 13、老年用药: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代动力学有所改变,需监测血药浓度。 14、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本品可引起粪色变黑,舌发黑,易与黑便混淆,但停药后消失。 2.本品不宜长期大剂量使用(不宜超过12周)。 3.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 25ml/min)不宜使用或禁用。 4.胃溃疡患者用药前必须排除恶性肿瘤的可能性。 5.与克拉霉素联用时,应注意抗生素的使用说明书中的注意事项。 6.如与抗生素联用后,仍未根除幽门罗杆菌者,应做抗生素耐药试验,必要时更换抗生素。 7.有急性卟啉病史者不宜使用。 8.诊断干扰:胃镜检查前4周内应用本药,可使胃镜检查时HP的检测呈假阴性结果。 9.本品能对抗胃酸引起的胃黏膜损害,但会加重乙醇引起的胃黏膜损害。 10.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以触及的地方。 11.废弃的药品包装请勿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