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各种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骨髓炎、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肺支气管感染、鼻窦炎、皮肤蜂窝组织炎、口腔感染及术后伤口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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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替硝唑。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所含活性成分如下: 12种维生素 维生素A(4,000国际单位) 1.2毫克、维生素B1 1.6毫克、维生素B2 1.8毫克、维生素B6 2.6毫克、维生素B12 4.0微克、维生素C 0.1克、维生素D3(500国际单位) 12.5微克、维生素E 15毫克、生物素 0.2毫克、叶酸 0.8毫克、烟酰胺 19毫克。泛酸钙 10毫克。7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 钙 0.125克、镁 0.1克、磷 0.125克、铜 1毫克、铁 60毫克、锰 1毫克锌 7.5毫克。辅料为:乙基纤维素、双硬脂酸甘油酯、明胶、微晶纤维素、羧甲淀粉钠、聚维酮、乳糖、甘露醇、硬脂酸镁、聚乙二醇400、乙基纤维素水分散体、聚乙二醇6000、滑石粉、二氧化钛、黄色氧化铁、羟丙基甲基纤维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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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康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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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765 |
国药准字J20140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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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各种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骨髓炎、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肺支气管感染、鼻窦炎、皮肤蜂窝组织炎、口腔感染及术后伤口感染。 |
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对维生素、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额外需求;并预防妊娠期因缺铁和叶酸所致的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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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1、厌氧菌感染:一次0.8g,一日1次,静脉缓慢滴注,一般疗程5-6日,或根据病情决定。 2、预防手术后厌氧菌感染:总量1.6g,分1次或2次滴注。第一次于手术前2-4小时,第二次于手术期间或术后12-24小时内滴注。 |
口服。一次1片,一日1次,与早餐同时服用;如存在晨起恶心现象,可在中午或晚上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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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者禁用。 |
1.本品耐受性良好,少数病例会出现胃肠道功能紊乱(如便秘),但一般不须停药。某些敏感的妇女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过度兴奋,故此类病人避免在晚间服用。 2.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或反应,请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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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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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各种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骨髓炎、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肺支气管感染、鼻窦炎、皮肤蜂窝组织炎、口腔感染及术后伤口感染。 |
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对维生素、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额外需求;并预防妊娠期因缺铁和叶酸所致的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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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主要为恶心、呕吐、上腹痛、食欲下降及口腔金属味,可有头痛、眩晕、皮肤瘙痒、皮疹、便秘及全身不适。此外还可有血管神经性水肿、中性粒细胞减少、双硫仑样反应及黑尿,偶见滴注部位轻度静脉炎。高剂量时也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 |
维生素和微量元素是维持人体正常生命活动所必须的重要物质。缺乏时可导致代谢障碍,引起多种疾病。维生素类药构成多种辅酶,参与多种物质的代谢、利用和合成,促使骨骼生长,维持上皮组织的结构完整,保持正常的生长发育。微量元素的重要生理功能有:参与酶的构成与激活;构成体内重要的载体及电子传递系统;参与激素及维生素的合成;调控自由基的水平。本品所含各种维生素、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量,尤适用于妇女妊娠期和哺乳期的营养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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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滴注速度应缓慢。浓度为2mg/ml时,每次滴注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浓度大于2mg/ml时,滴注速度宜再降低1-2倍。药物不应与含铝的针头和套管接触,并避免与其他药物一起滴注。 2、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缺乏资料。 3、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4、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甘油三酯、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5、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6、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予减量,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7、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8、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9.本品临用前,应在自然光下目视检査(避免阳光直射),如有可见异物,不得使用。若发现瓶身瓶口有裂痕、封口松动、漏气、溶液变色、混浊、发霉或有棉絮状菌丝团等严禁使用。 10、本品的渗透压摩尔浓度比为0.9-1.1。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实验发现腹腔给药对胎仔具毒性。本品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妊娠3个月内应禁用。3个月以上的孕妇只有具明确指征时才选用本品。 (2)本品在乳汁中浓度与血中浓度相似。动物试验显示本品对幼鼠具致癌作用,故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若必须用药,应暂停哺乳,并在停药3日后方可授乳。 12、儿童用药:12岁以下患者禁用。 13、老年用药: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代动力学有所改变,需监测血药浓度。 14、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本品不推荐儿童使用。 2.请严格按推荐剂量服用。 3.由于含铁,本药可改变粪便的颜色使之变黑,这无临床意义。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