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狂犬病。适用于被狂犬或其他狂犬病病毒携带动物咬伤、抓伤后,进行暴露后预防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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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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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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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40025 |
国药准字Z44021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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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狂犬病。适用于被狂犬或其他狂犬病病毒携带动物咬伤、抓伤后,进行暴露后预防接种。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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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一般暴露后立即接种,0、3、7、14、28天各接种1剂,共5剂。严重暴露或免疫低下者,首剂加倍,并于第0、3、7天各接种1剂,共6剂。 |
口服。一次9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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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接种狂犬病疫苗后,部分人可能出现轻微副作用,如注射部位疼痛、红肿、硬结,或出现发热、乏力、头痛等全身反应。这些症状通常轻微且短暂,一般无需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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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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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预防狂犬病。适用于被狂犬或其他狂犬病病毒携带动物咬伤、抓伤后,进行暴露后预防接种。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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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接种;2. 接种后需观察30分钟;3. 注射部位保持清洁干燥;4. 出现异常反应及时就医。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用;4.脾胃虚寒者慎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