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接种本疫苗后,可使机体产生免疫应答。用于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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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是灭活的百日咳杆菌全菌体、白喉类毒素及破伤风类毒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醋酸甲羟孕酮0.25mg、炔雌醇0.625υg、葡萄糖酸钙和维生素E、A、D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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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康必得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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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0820052 |
国药准字H20003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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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接种本疫苗后,可使机体产生免疫应答。用于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
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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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臀部或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 2、自3月龄开始免疫,至12月龄完成3针免疫,每针间隔4-6周,18-24月龄注射第4针。每1次注射剂量为0.5ml。 |
口服。 1.已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治疗量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两个疗程后可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2.对已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则应坚持每天服用;尚未绝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每月月经第5天开始,服用20天后暂停,待下次来月经第5天再继续服药。 3.在45岁以前仅有月经紊乱症状,周期缩短或者延长,月经血量将少等,可隔日1次,或一日1次,一次1粒,共服20天停10天,若10天内来月经,可在来经第5天在重复服用,连续3个月;若10天没有来月经,自11天再重复服用,连服3-6个月。 4.绝经10年或60岁以上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第一个月为适应量,一日1次,一次1粒,如效果明显,可继续服用;如效果不明显,第2个月改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症状小时后再巩固3个月,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5.重症更年期综合征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增加剂量。 6.曾用过单纯雌激素子宫尚在的患者改用醋酸甲羟孕酮复合胶囊,分两种情况:未绝经者,可在来月经第5天开始,一日1次,一次2粒;若是已经绝经的妇女,应先做B超测子宫内膜厚度,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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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4、注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疫苗后发生神经系统反应者。 |
1%绝经5年以内的妇女用药后会有类似月经样的1-3次少量出血。出血时停药,血干净后再继续服,若血量较大应去妇科就诊。乳房涨一般无需处理,如果胀痛应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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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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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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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接种本疫苗后,可使机体产生免疫应答。用于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
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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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 (1)注射部位局部可出现红肿、疼痛、发痒。 (2)全身性反应可有低热、哭闹、烦躁、厌食、呕吐、精神不振等,一般不需处理即自行缓解。 (3)中度发热,应对症处理。 2、罕见不良反应: (1)重度发热反应:应给予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2)局部硬结,1-2个月即可吸收。严重者可伴有淋巴管或淋巴结炎,应及时就诊。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局部无菌性化脓:一般需反复抽出脓液,严重时(破溃)扩创清除坏死组织,病程较长,最后可吸收愈合。 (2)过敏性皮疹:一般在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3)过敏性休克:一般在注射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抢救,注射肾上腺素进行治疗。 (4)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5)血管神经性水肿:应及时就诊。 (6)神经系统反应:临床表现为抽搐、痉挛、惊厥、嗜睡及异常哭叫等症状,神经炎及神经根炎,变态反应性脑脊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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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使用时应充分摇匀,如出现摇不散的凝块、异物、疫苗瓶有裂纹或标签不清者,均不得使用。 3、疫苗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于1小时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4、注射后局部可能有硬结,1-2个月即可吸收。注射第2针时应换另侧部位。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注射第1针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不再注射第2针。 7、严禁冻结。 |
1.本品为更年期妇女用药,妊娠或哺乳妇女禁止使用。 2.对于高危人群,如已患冠心病、有乳腺、子宫、卵巢恶性肿瘤家族史者应慎用。 3.长期服用患者,应定期进行妇科检查。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