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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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莫西林。 |
金银花、连翘、荆芥、淡豆鼓、芦根、牛蒡子、淡竹叶、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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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佳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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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294 |
国药准字Z2009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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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
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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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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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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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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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
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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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寒性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