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砷、汞和金中毒,与依地酸钙钠合用治疗儿童急性铅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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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二巯丙醇。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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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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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916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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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砷、汞和金中毒,与依地酸钙钠合用治疗儿童急性铅脑病。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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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成人常用量:按体重2-3mg/kg,第一、第二天,每4小时1次。第三天改为每6小时1次,第四天后减少到每12小时1次。疗程一般为10天。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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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功障碍者禁用,但砷中毒引起的黄疸除外。 2、禁用于铁、硒、镉中毒,因与这些物质形成的化合物毒性更大。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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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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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砷、汞和金中毒,与依地酸钙钠合用治疗儿童急性铅脑病。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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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常见不良反应依次有恶心、呕吐、头痛、唇和口腔灼热感,咽和胸部紧迫感、流泪、流涕、流涎、多汗、腹痛、肢端麻木和异常感觉、肌肉和关节酸痛。 2、剂量超过5mg/kg时出现心动过速、高血压、抽搐和昏迷,暂时性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SGOT)]增高,持续应用可损伤毛细血管,引起血浆渗出,导致低蛋白血症、代谢性酸中毒、血浆乳酸增高和肾脏损害。 3、儿童不良反应与成人相同,但可有发热和暂时性中性粒细胞减少。一般不良反应常在给药后10分钟出现,30-60分钟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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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花生或花生制品过敏者,不可应用本品。 2、曾记载一妇女患Wilson病,应用本品6年。用药期间妊娠两次,未见有胎儿异常。 3、老年人的心脏和肾脏代谢功能减退,故应慎用。 4、对有心脏病、高血压、肾脏病、肝病和营养不良的患者应慎用。有严重高血压、心力衰竭和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应禁用。 5、应用本品前后应测量血压和心率。治疗过程中要检查尿常规和肾功能。大剂量长期应用时还要检查血浆蛋白。 6、本品与金属结合的复合物,在酸性条件下容易离解,故应碱化尿液,保护肾脏。二次给药间隔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本品为油剂,肌注局部可引起疼痛,并可引起无菌坏死,肌注部位要交替进行,并注意局部清洁。 7、药物过量:药物过量可损害毛细血管,严重时发生血压下降。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