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急性脑梗死,包括脑血栓、脑栓的预防,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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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降纤酶。 |
本品主要成份为: 炔诺酬。化学名称:17β-羟基-19-去甲-17α-孕甾-4-烯-20-炔-3-酮。分子式: C20H25O2分子量: 29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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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药大雷允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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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3207 |
国药准字H31021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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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急性脑梗死,包括脑血栓、脑栓的预防,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
用于月经不调、子宫功能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单方或与雌激素合用能抑制排卵,作避孕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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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临用前,用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溶液适量使之溶解,加入至无菌生理盐水100-250ml中,静脉点滴1小时以上。 2、急性发作期:一次10单位,一日1次,连用3-4日。 3、非急性发作期:首次10单位,维持量5-10单位,一日或隔日1次,二周为一疗程。 |
治疗子宫功能性出血:口服,每次5mg(8片),每8小时1次,连用3日,止血后,改为每12小时1次,7日后改为每次2.5-3.75mg(4-6片)维持,连续用2周左右。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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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具有出血疾病史者禁用。 2、手术后不久者禁用。 3、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4、正在使用具有抗凝作用及抑制血小板功能药物(如:阿司匹林)者禁用。 5、正在使用具有抗纤溶作用制剂者禁用。 6、重度肝或肾功能障碍及其他如乳头肌断裂、心室中隔穿孔、心源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症者禁用。 7、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
主要为恶心、头晕、倦怠。 突破性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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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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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间不宜使用(女婴男性化)。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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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适用于急性脑梗死,包括脑血栓、脑栓的预防,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
用于月经不调、子宫功能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单方或与雌激素合用能抑制排卵,作避孕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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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病人用药后可能出现少量瘀斑、鼻血或牙龈出血、或有一过性GOT或GPT轻度上升,停药后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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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按专业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 2、本品如有外观异常或瓶子破裂.过期失效等情况禁止使用。 3、本品必须用足够量的输液稀释,并立即使用。 4、注意静脉点滴速度(点滴速度过快时,患者易有胸痛、心悸等不适症状)。 5、本制剂具有降低纤维蛋白原(fibrinogen)的作用,用药后可能有出血或止血延缓现象。因此,治疗前及给药期间应对患者进行血纤维蛋白原和其它出血及凝血功能的检查,并密切注意临床症状。给药治疗期间一旦出现出血和可疑出血时,应中止给药,并采取输血或其他措施。 6、如患者动脉或深部静脉损伤时,该药有可能引起血肿。因此,使用本制剂后,临床应避免进行如星状神经节封闭、动脉或深部静脉等的穿刺检查或治疗。对于浅表静脉穿刺部位有止血延缓现象发生时,应采用压迫止血法。 7、下列患者慎用: (1)有药物过敏史者慎用。 (2)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慎用。 (3)患有脑血栓后遗症者慎用。 (4)70岁以上高龄患者慎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 9、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0、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1、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妊娠4个月内慎用,不宜用作早孕试验。 2.心血管疾病、高血压、肾功能损害、糖尿病、哮喈病、癫病、偏头痛、未明确诊断的阴道出血、有血栓病史(晚期癌瘤治疗除外)、胆套疾病和有精神抑郁史者慎用。 3.长期用药需注意检查肝功能,特别注意乳房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