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急性脑梗死,包括脑血栓、脑栓的预防,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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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降纤酶。 |
本品每毫升含聚乙烯醇14毫克,辅料为:氯化钠、氯化钾、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甘油、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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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药大雷允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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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3207 |
国药准字H20064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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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急性脑梗死,包括脑血栓、脑栓的预防,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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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临用前,用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溶液适量使之溶解,加入至无菌生理盐水100-250ml中,静脉点滴1小时以上。 2、急性发作期:一次10单位,一日1次,连用3-4日。 3、非急性发作期:首次10单位,维持量5-10单位,一日或隔日1次,二周为一疗程。 |
每次一滴,滴于患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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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具有出血疾病史者禁用。 2、手术后不久者禁用。 3、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4、正在使用具有抗凝作用及抑制血小板功能药物(如:阿司匹林)者禁用。 5、正在使用具有抗纤溶作用制剂者禁用。 6、重度肝或肾功能障碍及其他如乳头肌断裂、心室中隔穿孔、心源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症者禁用。 7、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
偶有眼部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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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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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适用于急性脑梗死,包括脑血栓、脑栓的预防,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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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病人用药后可能出现少量瘀斑、鼻血或牙龈出血、或有一过性GOT或GPT轻度上升,停药后自行消失。 |
本品属高分子聚合物。具有亲水性,在适宜浓度下,能起类似人工泪液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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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按专业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 2、本品如有外观异常或瓶子破裂.过期失效等情况禁止使用。 3、本品必须用足够量的输液稀释,并立即使用。 4、注意静脉点滴速度(点滴速度过快时,患者易有胸痛、心悸等不适症状)。 5、本制剂具有降低纤维蛋白原(fibrinogen)的作用,用药后可能有出血或止血延缓现象。因此,治疗前及给药期间应对患者进行血纤维蛋白原和其它出血及凝血功能的检查,并密切注意临床症状。给药治疗期间一旦出现出血和可疑出血时,应中止给药,并采取输血或其他措施。 6、如患者动脉或深部静脉损伤时,该药有可能引起血肿。因此,使用本制剂后,临床应避免进行如星状神经节封闭、动脉或深部静脉等的穿刺检查或治疗。对于浅表静脉穿刺部位有止血延缓现象发生时,应采用压迫止血法。 7、下列患者慎用: (1)有药物过敏史者慎用。 (2)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慎用。 (3)患有脑血栓后遗症者慎用。 (4)70岁以上高龄患者慎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 9、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0、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1、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勿让滴嘴接触任何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用后请盖好瓶盖。 2.滴眼后若觉眼痛、视力模糊、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且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 3.若药液变色或浑浊,勿再使用。 4.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请将隐形眼镜摘下后滴用本品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本品不含防腐剂,开启后仅限当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