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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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苯磺丁脲。 |
金银花、黄连、黄柏、白花蛇舌草、败酱草、牡丹皮、赤芍、泽泻、车前子、仙鹤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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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珍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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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003 |
国药准字Z1092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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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清热解毒,凉血通淋。用于热淋所致的尿频、尿急、尿痛、尿短、腰痛,小腹坠涨;亦用于慢性前列腺炎湿热蕴结兼淤血证,症见小便频急,尿后余沥不尽、尿道灼热、会阴少腹腰骶部疼痛或不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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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常用量一次0.5g,一日1-2g。 2、开始在早餐前或早餐及午餐前各服0.5g,也可0.25g,一日三次,于餐前半小时服。 3、根据病情需要逐渐加量,一般用量为每日1.5g,最大用量每日3g。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重症一次8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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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情况应禁用: 1、Ⅰ型糖尿病人。 2、Ⅱ型糖尿病人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者。 4、对磺胺药过敏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极少数患者出现轻度胃部不适、恶心、胃脘胀痛,食欲不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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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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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清热解毒,凉血通淋。用于热淋所致的尿频、尿急、尿痛、尿短、腰痛,小腹坠涨;亦用于慢性前列腺炎湿热蕴结兼淤血证,症见小便频急,尿后余沥不尽、尿道灼热、会阴少腹腰骶部疼痛或不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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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有腹泻、恶心、呕吐、头痛、胃痛或不适。 2、较少见的有皮疹。 3、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颤)等。 |
非临床药效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品可降低前列腺内注射消痔灵注射液所致前列腺纤维增生性炎模型大鼠前列腺指数,减轻前列腺病变程度;可使前列腺内注射角叉菜胶所致急性前列腺炎模型大鼠前列腺液中的白细胞数减少、卵磷脂小体密度增加;可使丙酸睾丸素引起的去势大鼠前列腺增生模型的前列腺指数降低及前列腺腹叶体积减小,减轻前列腺病变程度。同时,本品还可增加水负荷大鼠尿量,提高小鼠尾受光热刺激的痛阈值,可使小鼠耳廓动、静脉管径扩张及流速明显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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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甲状腺功能亢进、老年人。 2、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物可造成死胎和胎儿畸形,孕妇不宜服用。 (2)本类药物可由乳汁排出,乳母不宜服用,以免婴儿发生低血糖。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老年病人及有肾功能不全者对本类药的代谢和排泄能力下降,用药量应减少,不宜用长效制剂。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体虚胃寒者不宜服用。 2.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品,以免助湿生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