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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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胡黄连、黄芩、黄柏、龙胆、柴胡、木贼、密蒙花、茺蔚子、决明子(炒)、石决明(煅)、鲜羊肝等14味。 |
西青果。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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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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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230 |
国药准字Z45022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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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清热,利咽,生津。用于阴虚内热伤津所致咽干、咽痛、咽部充血;慢性咽炎、慢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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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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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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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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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清热,利咽,生津。用于阴虚内热伤津所致咽干、咽痛、咽部充血;慢性咽炎、慢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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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