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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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胡黄连、黄芩、黄柏、龙胆、柴胡、木贼、密蒙花、茺蔚子、决明子(炒)、石决明(煅)、鲜羊肝等14味。 |
本品每500毫升含葡萄糖酸氯己定0.6克、甲硝唑0.1克。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聚乙二醇-400,浓薄荷水,乙醇,糖精钠,色素,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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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江苏晨牌邦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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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230 |
国药准字H20058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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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用于牙龈炎、冠周炎、口腔黏膜炎等引致的牙周脓肿、口腔黏膜溃疡等病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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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含漱。用于治疗:每次含漱1/2--2/3杯(约10ml—15ml)。早晚刷牙后含漱2—5分钟,5—10日为一疗程;用于预防:每次含漱1/2杯(约10ml),早晚刷牙后含漱2分钟,连续含漱两天。可作为家庭常备用药,偶感口腔不适时,及时含漱,可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其它用途:当咽喉不适时,可采取仰漱的方式,使口泰药液直接接触咽喉,能减少不适,疗效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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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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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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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用于牙龈炎、冠周炎、口腔黏膜炎等引致的牙周脓肿、口腔黏膜溃疡等病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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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宜超过3个疗程。2.含漱时至少在口腔内停留2-5分钟。3.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吐出不得咽下。4.用时应避免接触眼睛。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