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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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酸异山梨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托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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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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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432 |
国药准字H19990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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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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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1-2片),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2-6片)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 2、舌下给药:一次5mg(1片)缓解症状。 |
口服,常用起始剂量10mg每日1次,最大剂量80mg每日1次,可在一日的任何时间服用,不受进餐影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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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mmHg),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件下),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 |
下列严重不良反应在本说明书其他部分另有详细描述;横纹肌溶解与肌病(见【注意事项】):肝酶异常(见【注意事项】):临床不良反应: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受试者病情复杂,因此两种不同药物在临床研究中获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进行比较,同时可能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阿托伐他汀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共纳入16066名患者(立普妥n=8755,安慰剂n=7311,年龄从10岁到93岁,39%为女性;91%为高加索白人,3%为黑人,2%为亚洲人,4%为其他人种),中位治疗期为53周;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阿托伐他汀组和安慰剂组分别有9.7%和9.5%患者因不良反应停药。导致患者停药且立普妥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最常见的5种不良反应分别是:肌痛(0.7%),腹泻(0.5%),恶心(0.4%),ALT升高(0.4%)和肝酶升高(0.4%)。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立普妥安慰剂对照试验(n=8755)中最常见(≥2%)且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的不良反应依次为:鼻咽炎(8.3%),关节痛(6.9%),腹泻(6.8%),四肢痛(6.0%)和泌尿道感染(5.7%)。表1总结了17项安慰剂对照试验中8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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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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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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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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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颅内压增高者慎用。不应突然停止用药,以避免反跳现象。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胎盘的毒性效应,除非确有必要方可用于孕妇,不清楚ISDN是否经乳汁排泌,故哺乳期妇女慎用。 3、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与血管过度扩张有关的反应有颅内压增高、眩晕、心悸、视力模糊、恶心、呕吐、晕厥、呼吸困难、出汗伴皮肤潮红或湿冷、传导阻滞与心动过缓、瘫痪、昏迷、癫痫发作或死亡,无特异的拮抗剂可对抗ISDN的血管扩张作用,用肾上腺素和其他动脉收缩剂可能弊大于利,处理方法包括抬高患者的下肢以促进静脉回流以及静脉补液。也可能发生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治疗方法是静注亚甲蓝1-2mg/kg。 |
1. 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肌病患者慎用;4.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5.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