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 硫酸软骨素用于治疗关节痛、关节炎以及肩胛关节痛,腹腔手术后疼痛、神经痛、神经性偏头痛等。 2. 硫酸软骨素作为保健食品或保健药品长期应用于防治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肌缺血等疾病,无明显的毒副作用,能显著降低冠心病患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长期的临床应用发现,在动脉和静脉壁上沉积的脂肪等脂质可以被有效地去除或减少,能显著降低血浆胆固醇,从而防止动脉粥样硬化的形成。 3. 预防和治疗链霉素引起的听觉障碍以及各种噪音引起的听觉困难、耳鸣症等,效果显著。 4. 对慢性肾炎、慢性肝炎、角膜炎以及角膜溃疡等有辅助治疗作用。 5. 近年来报道,鲨鱼软骨中的软骨素有抗肿瘤的作用。此外,硫酸软骨素还应用于化妆品以及外伤伤口的愈合剂等。 6. 硫酸软骨素还用于滴眼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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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硫酸软骨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 氨甲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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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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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329 |
国药准字H3102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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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 硫酸软骨素用于治疗关节痛、关节炎以及肩胛关节痛,腹腔手术后疼痛、神经痛、神经性偏头痛等。 2. 硫酸软骨素作为保健食品或保健药品长期应用于防治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肌缺血等疾病,无明显的毒副作用,能显著降低冠心病患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长期的临床应用发现,在动脉和静脉壁上沉积的脂肪等脂质可以被有效地去除或减少,能显著降低血浆胆固醇,从而防止动脉粥样硬化的形成。 3. 预防和治疗链霉素引起的听觉障碍以及各种噪音引起的听觉困难、耳鸣症等,效果显著。 4. 对慢性肾炎、慢性肝炎、角膜炎以及角膜溃疡等有辅助治疗作用。 5. 近年来报道,鲨鱼软骨中的软骨素有抗肿瘤的作用。此外,硫酸软骨素还应用于化妆品以及外伤伤口的愈合剂等。 6. 硫酸软骨素还用于滴眼剂。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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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6~1.2g(一次5~10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1.5g(4~6片),一日2~6g(8~24片)。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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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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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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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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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 硫酸软骨素用于治疗关节痛、关节炎以及肩胛关节痛,腹腔手术后疼痛、神经痛、神经性偏头痛等。 2. 硫酸软骨素作为保健食品或保健药品长期应用于防治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肌缺血等疾病,无明显的毒副作用,能显著降低冠心病患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长期的临床应用发现,在动脉和静脉壁上沉积的脂肪等脂质可以被有效地去除或减少,能显著降低血浆胆固醇,从而防止动脉粥样硬化的形成。 3. 预防和治疗链霉素引起的听觉障碍以及各种噪音引起的听觉困难、耳鸣症等,效果显著。 4. 对慢性肾炎、慢性肝炎、角膜炎以及角膜溃疡等有辅助治疗作用。 5. 近年来报道,鲨鱼软骨中的软骨素有抗肿瘤的作用。此外,硫酸软骨素还应用于化妆品以及外伤伤口的愈合剂等。 6. 硫酸软骨素还用于滴眼剂。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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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有胸闷、恶心、牙龈少量出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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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龈少量出血等。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