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牙龈炎、牙周炎、冠周炎及口腔黏膜溃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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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详见说明书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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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杏辉天力(杭州)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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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809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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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冠周炎及口腔黏膜溃疡。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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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含漱用。将本品10滴用50毫升温开水稀释,摇匀后在口腔内含漱3~5分钟后吐弃,一日3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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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本品必须经稀释后含嗽,不得咽下。2.含嗽3日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向医师咨询。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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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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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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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冠周炎及口腔黏膜溃疡。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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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2.偶有味觉改变和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恶心、呕吐等,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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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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