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湿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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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薄荷脑、柴胡、防风、车前子(盐制)、泽泻(盐制)、当归。辅料为淀粉。 |
青果、金银花、黄芩、北豆根、麦冬、玄参、白芍、桔梗。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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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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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613 |
国药准字Z15020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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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湿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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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8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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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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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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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湿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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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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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服药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失音声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