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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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 |
象牙屑、青黛、壁钱炭、人指甲(滑石粉制)、珍珠、冰片、牛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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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江苏七0七天然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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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H20171192 |
国药准字Z3202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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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出血、口腔溃疡、皮肤疮疡、痔疮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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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饭后服用。儿童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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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 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和腹泻。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和瘙痒。长期使用可能影响肝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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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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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出血、口腔溃疡、皮肤疮疡、痔疮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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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 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4.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5. 储存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干燥阴凉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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