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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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甲酚的肥皂溶液。 |
龙胆、芦荟、大黄、青黛、栀子、当归、黄芩、木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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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锦州本天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雷允上封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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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0732 |
国药准字Z3102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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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
泻火通便。用于肝胆火旺,大便秘结,小便赤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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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其水溶液浸泡,喷洒或擦抹污染物体表面,使用浓度为1%~5%,作用时间为30~60分钟。对结晶核杆菌使用5%浓度,作用1~2小时。为加强杀菌作用,可加热药液至40~50℃。对皮肤的消毒浓度为1~2%。消毒敷料、器械及处理排泄物用5~10%水溶液。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1-2次,饭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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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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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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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器械、环境消毒及处理排泄物 |
泻火通便。用于肝胆火旺,大便秘结,小便赤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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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有引起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的报道,目前已证实本药对婴儿有致死性。2.误服本药可引起广泛的局部组织腐蚀,引起疼痛、出汗、恶心、呕吐和腹泻,可出现短暂的兴奋,随之出现知觉丧失、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循环和呼吸衰竭、肺水肿、肝肾坏死和功能衰竭。尚有引起死亡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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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对皮肤和黏膜有腐蚀性。使用时必须稀释,严格防止与皮肤黏膜接触 |
1.孕妇及脾胃虚寒者慎用;2.不宜与含乌头类药物同用;3.不宜与含巴豆类药物同用;4.不宜与含附子类药物同用;5.不宜与含雄黄类药物同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