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口腔疾病(如牙龈炎、口腔溃疡、咽炎等)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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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葡萄糖酸氯己定0.08毫克,辅料为薄荷脑、乙醇、甘油、食用香精、纯化水。 |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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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锦州本天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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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0735 |
国药准字B20020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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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口腔疾病(如牙龈炎、口腔溃疡、咽炎等)的防治。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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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含漱,成人一次10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每次含漱2~5分钟后吐弃。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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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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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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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口腔疾病(如牙龈炎、口腔溃疡、咽炎等)的防治。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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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或口腔黏膜浅表脱屑。2.长期使用能使口腔黏膜表面、牙齿着色、舌苔发黑、味觉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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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吐出不得咽下;儿童如误服,可出现酒精中毒症状,应送急症处理。4.含漱3日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