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牙龈、牙周及粘膜炎症所致的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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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山银花、栀子、薄荷、黄芩、苦参、黄柏、茵陈、地肤子、石菖莆、独活、蛇床子、艾叶。辅料为:聚山梨酯80、甘油、羟苯乙酯、甜菊甙、薄荷香精、柠檬酸。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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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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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1009 |
国药准字H20053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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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牙龈、牙周及粘膜炎症所致的肿痛。 |
用于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干眼燥症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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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5-20毫升,一日3次,含漱1分钟即可。 |
滴眼,一次一滴,一日5-6次,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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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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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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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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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牙龈、牙周及粘膜炎症所致的肿痛。 |
用于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干眼燥症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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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应吐出,不得咽下。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3.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用于滴眼。 2.滴眼时注意不要将滴眼瓶瓶口部与眼接触,用后请盖紧瓶盖。 3.使用时,舍去最初1~2滴。 4.本品不含防腐剂。开封后,在滴眼瓶瓶口部未与眼接触,即没有造成污染的条件下,可供一天使用。如滴眼瓶瓶口部与眼发生接触,则本品仅供一次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