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牙龈、牙周及粘膜炎症所致的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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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山银花、栀子、薄荷、黄芩、苦参、黄柏、茵陈、地肤子、石菖莆、独活、蛇床子、艾叶。辅料为:聚山梨酯80、甘油、羟苯乙酯、甜菊甙、薄荷香精、柠檬酸。 |
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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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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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1009 |
国药准字H20052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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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牙龈、牙周及粘膜炎症所致的肿痛。 |
治疗复发性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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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5-20毫升,一日3次,含漱1分钟即可。 |
局部喷雾,2-3小时一次,每次3-4揿(每揿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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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偶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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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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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牙龈、牙周及粘膜炎症所致的肿痛。 |
治疗复发性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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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可选择性切断花生四烯酸代谢系列中环氧合酶的作用环节,阻断前列腺素的合成途径,具有消炎、镇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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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应吐出,不得咽下。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3.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5.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